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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作风建设 着力保持纯洁

注重作风建设   着力保持纯洁
盐都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方仕德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也不容忽视,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依旧存在不少问题,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依旧任重道远。廉洁是纯洁的前提,胡锦涛总书记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要求,是我们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内政治生活的主要课题,认真学习消化讲话精神,并与贯彻中省市区纪委全会要求紧密结合,不断调整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是我们的迫切任务。
    当前,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在思想作风方面。求稳怕乱,固步自封,小成即满,不思进取,这些风气出现在领导干部身上,严重制约了地区和部门思想解放,致使工作成绩平平淡淡、干部队伍死气沉沉。主观冒进,脱离实际,违背规律,好高骛远,干事创业激情勃发,但热情过头,不顾部门实际,盲目决策、冲动表态,导致摊子铺得太大,头绪过多,难以收场,群众在意见较大。二在学习作风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干事激情、创新热情不足。视学习为负担,没有自觉将学习作为一项基本要求。更有甚者,以学习装点门面,粉饰、标榜自己,浅尝辄止,导致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匮乏、本领恐慌。三在工作作风方面。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主动研究工作、创新思路,而是热衷于搞目标考核,把工作向基层推,基层疲于应付各类考核。脱离实际创新,热衷作表面文章,群众非常反感。四在执行力方面。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甘于平庸,懒于思考,工作缺少思路章法;有的干部责任心淡漠、业务素质不高,抓工作虎头蛇尾,有目标、没结果,有安排、没检查,有措施、没责任,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看似整天忙忙碌碌,其实工作效能低下。五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领导班子之间缺乏沟通,少数成员配合不协调,班子整体不够和谐。表现在决策方面,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力,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监督缺位等。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必须加大力度,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此,基层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保持纯洁性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
    一、要把着眼点放在作风养成上。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建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激励和约束机制,紧扣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分层次施教。二是开展主题教育。针对不同阶段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着力培养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三是注重典型引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教育、鼓舞、鞭策、激励广大干部,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以教育的成效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开拓创新意识,不断提服务发展水平。
    二、要把根本点放在制度建设上。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表率,身体力行,又要认真负责,带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负起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通过建立工作责任分级负责机制、专项工作责任目标体系、工作责任推进落实机制、部门之间合作履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一整套推进工作责任落实的运行机制。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要防止班子软弱涣散和各行其是。三是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建立和执行行政问责、问廉制度,实施行政问责与落实岗位责任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部门单位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及内设机构的职能、每个岗位和人员的职责,为行政问责制度的落实提供工作责任上的依据。与实行服务承诺相结合,所有涉及到审批、审核、收费以及中介服务等事项,明确办理的程序、权限和时限、收费标准,并实行公开承诺。与推行绩效考核制相结合。将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两者互相促进。
     三、要把着力点放在强化监督上。一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公开办事流程,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等必须公开;公开热点问题,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事项都要公开,重点公开事权、财权、用人权等敏感问题;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都要公布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大力推行审批、登记、收费等“一站式”管理,减压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益。二是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对因监督不力、下级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以增强各级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的自觉性。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心等形式,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探索实施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三是完善监督体系。健全行风评议,及时调整充实部门行风和干部作风评议力量,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广泛监督,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完善群众来信访制度,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强化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追究相结合,实现监督的连续性。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开展全方位的工作巡查。
四、要把着重点放在激励机制上。一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营造人尽其才的工作环境。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任免决定等程序中,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推行推荐预告、考察预告、差额考察、考察结果通报、干部任免票决等制度用正确的用人导向端正风气、激发效能。二要严明奖励惩罚机制。把目标考核与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评结合起来,制定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效能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对业绩突出的干部,给予奖励,予以重用;对不尽职责、碌碌无为,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干部,要给予必要的组织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要加大对领导关注、群众关心、反映强烈问题的查办力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加大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真正体现督查权威性;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过硬的措施、强硬的手段、敢于碰硬的胆识和气魄,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群众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