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应引起重视
近年来,各地电子监察系统相继建成运行,充分发挥了对行政审批的适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决策辅助等功能。昆明市等地调研发现,其建设运行过程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规划建设重复投资。由于缺乏规划前瞻性及适当超前性,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各系统在软件开发、硬件建设、系统维护经费等方面均存在重复投资的问题。如,昆明市在行政审批及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建设方面共投入480万元,系统维护、服务方面也已投入100万元。东川区各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的硬件配套设施就投入170万元。西山区、寻甸县在软件开发、硬件建设、系统维护运行方面先后各投入160万元。晋宁县政务中心行政审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政务中心视频监控、重大项目电子监察四套系统。先后投入硬(软件)建设资金97.54万元。安宁市电子监察系统,先后投入90万元。石林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重大项目电子监察两套系统已投入资金63万元。
二是系统平台兼容共享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控系统等由于开发设计单位不一,各系统在平台、菜单、功能等方面五花八门,系统间信息与资源的兼容互通难度很大。如,嵩明县项目责任单位在进行重大项目进度汇报等操作时,项目信息需分两次分别登陆市级、县级系统进行填报。五华区反映,公安、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在使用自主开发的电子业务系统开展工作。盘龙区反映国土、质监、税务、工商实行直管的职能部门自行设计的系统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系统不能兼容,无法实现信息共享,需要多头登录系统,重新录入业务数据,增加了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是管理操作难达预期。官渡区反映,电子监察系统只能对在系统上运行的事项进行监察,监察部门只能根据各单位数据、信息上报是否及时、完整来检验工作的完成情况,若要检验工作完成的好坏、解决存在的问题等还是需要各监督部门到现场以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实地检查来完成。五华区反映,有的单位故意不把事项在系统上运行,逃避监督,造成双轨运行,有的提供应付性虚假数据,有的选择性地在系统上运行部分事项,在此基础上集成的数据及时性、真实性很难得到保证。另外,如果干部作风不能从根本上转变,电子监察系统的效应就很难得到发挥。如,2012年前三季度,寻甸县、西山区共问责推进重大项目不力干部14名,问责依据全部来源于相关部门到现场督查督办,而非电子监察系统合成数据。
四是管理维护困难。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后因缺少专人管理,维护,致使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甚至瘫痪。如,东川区行政审批中心成立后,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等相关工作只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由于没有受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只能做一些简单的操作、维护和管理,其它问题均需额外花费用请人员进行维护。寻甸县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后,因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交接、业务培训不到位,没有专人负责,致使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建议:
一是统一规划建设全省的电子监察系统。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资金、一次性整体建设方式,将全省重大项目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控系统和电子政务内网统一纳入,实现信息系统兼容互通、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二是建立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模式。统一电子监察系统技术标准、监察规则,真正实现自上而下、全面一致的监督方式,充分有效地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的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办法。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管理、应用、维护、考核、奖惩等制度办法,实现系统建设管理等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加强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维护队伍建设。结合电子监察系统的功能、管理、维护,由系统开发部门对各单位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供队伍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