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研究

健全完善巡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健全完善巡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

     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创新实践,健全完善巡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对于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巡视监督科学化水平至关重要。当前,提高巡视工作组织协调水平,要围绕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主体职能作用、完善各方沟通联系机制、科学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巡视工作合力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党委重视支持巡视工作和巡视机构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在党委重视支持巡视工作方面,可考虑着重从部署安排任务、听取情况汇报、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对党委特别是领导同志重视支持巡视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巡视机构向党委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要建议等,以及报告的内容、方法、途径、形式、时间等方面的要求,也应当以制度形式加以固定。
    健全完善纪委、组织等部门支持保障巡视工作制度。一是有关业务工作征求巡视组意见。主要是在开展干部考核考察、干部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方面征求意见。二是相关信息资源共享。主要是明确巡视机构与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信息交流的范围、程序、方式,包括在信息交流中的权力、职责,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纪律责任。三是保障巡视建议落实。主要是纪委、组织部门要针对本机关本部门负责落实的巡视建议,建立规范的接收、办理、反馈、问责等制度。
    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制度。一是向纪委、组织部门和巡视组传达指示、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二是审查和筛选巡视建议。巡视办会同巡视组对巡视建议进行审查和筛选,确定向领导小组汇报的事项。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时审核把关,确定向党委汇报的事项。三是巡视建议的移交、督办、反馈以及落实情况通报。
    健全完善巡视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制度。一是在巡视组内部,对组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组务公开、巡视干部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在巡视组与巡视对象之间,对开展巡视工作的宣传发动范围、个别谈话数量、走访调研次数、座谈会人数等提出量化要求,对被巡视对象配合巡视组工作作出硬性规定,如明确配合的具体事项、对不配合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理等。
    着力提高巡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执行力。首先,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应针对组织协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通过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干部自学、开展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各组织协调主体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监督意识、统筹意识,促进巡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落实。其次,认真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是促进组织协调制度落实的有力措施。注重加强组织协调能力建设,将组织协调能力作为遴选巡视干部的重要标准。制定专门的组织协调能力培养制度,着力提高巡视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加强对巡视工作有关会议、活动和成果的宣传报道,解读方针政策,推广经验做法,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巡视工作组织协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安徽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