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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纪检案件治本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四个原因

 
浅析纪检案件治本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四个原因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到标本兼治,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目的所在。当前,影响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发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不统一。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治本功能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错误认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氛围不浓。有的认为办案就是履行监督职能,惩处腐败分子,是治标,治本不是分内工作,与己无关;有的认为发案单位和个人已经受到应有的惩处,他们自会吸取教训,加强整改,办案人员再提整改意见,多此一举。
  2.制度不完善。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规范性制度体系没有形成,有一些制度也是原则性要求,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随意性和盲目性比较大,治本的效果难以保证。如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应做什么工作、如何做、怎么落实,查办案件治本如何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查案人员在治本方面有什么具体职责和要求等,都没有详细规定。
  3.工作不统筹。有的查而不教,查办案件后不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让其他人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有的查而不研,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不认真分析,深刻剖析,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提出措施、建议;有的查而不纠,在查办案件中发现问题不采取措施责令纠正;有的查而不防,办案人员不写案件剖析报告,也不针对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使查办案件的治标与治本功能相脱节。
  4.管理不到位。有的没有纳入考核考评范围,对查办案件工作只看数量、处分人数和收缴的违纪金额等,没有把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纳入考核考评范围;有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治本的整改措施和建议是否采纳、是否落实到位等缺乏跟踪督促检查;有的组织协调不力,查办案件治本工作的整体合力没有形成。
  针对当前查办案件治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一要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消除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形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浓厚氛围。二要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发挥,促进治本工作规范化建设。三要加大力度,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警示、纠偏、预防等治本功能。四要强化措施,形成查办案件治本工作的整体合力,促使治本工作落实。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