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四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浅析新四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
刘正秀
刘正秀
陕北有个延安、苏北有个盐城。盐城是新四军重建军部所在地,刘少奇、陈毅、粟裕等一大批革命领袖和将帅为了亿万人民的幸福,运筹帷幄,鞠躬尽瘁,率领英勇善战的新四军战士,在这块红色的沃土上,书写了永载史册的英雄业绩。战争的烽火硝烟渐行渐远,新四军留给我们的廉政文化却熠熠生辉。历史铸就的新四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经验对加强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传承铁军精神,弘扬廉政文化,我们任重而道远。
一、新四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历史背景
新四军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铺张浪费,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在干部队伍中时有出现。为了保证革命战争的顺利进行,中共中央和新四军高层领导高瞻远瞩,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设想,并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工作。
1、开展革命战争的需要。党风廉政建设是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战争年代的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支援保障战争,建立、巩固和扩大根据地,为人民谋利益。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地处敌后,为日军、伪军和国民党军重重包围和封锁,加上不断的“清乡”、“扫荡”,百姓家财被掠尽,根据地经济困难,环境艰苦。在刘少奇、陈毅、黄克诚等领导的组织发动和带头下,新四军与百姓同甘共苦,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苏北等根据地的大生产运动和军政机关的增产节约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到处兴修水利,开荒改碱,多打粮,多种棉。开源还需节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惩贪污浪费,尽一切办法节省财力、物力支援革命战争,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新四军身处危境、面对困局,仍能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纯洁革命队伍的需要。新四军领导的革命政权,由苏中、淮南、苏北、淮北、鄂豫边、苏南、皖江、浙东8个根据地组成。作为一个新生的、急需壮大自己的人民政权,在发展的过程中,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不可避免地混进了少数动机不纯,为谋取一己私利而参加革命的投机分子。同时,封建社会带来的官僚主义思想,小农经济带来的自私自利的思想,以及国民党政权贪污腐化腐朽思想的侵蚀,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新四军内部也滋生出一系列的腐败现象。1942年10月,李先念在新四军第五师干部大会上,作题为《严正军风》的重要讲话时指出,“有的人在五花八门的社会不良风气熏染下,甚至发生流氓作风和贪污腐化等恶劣行为。……今天我严肃地提出这些问题,假如有而不改,无亦不勉,任其发展,将会造成巩固和发展部队的莫大障碍,将会损害党和人民正在进行的抗日大业。”
3、赢得群众拥护的需要。在根据地人民群众朴素的观念里,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抗日根据地和国民党统治区根本区别之一就是廉政与腐败,这也是国民党政权失去民心、走向崩溃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独裁政府,国民党统治随着执政时间的加长步步腐败倒退。毛泽东同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的特色之一。”历经2000年封建统治,饱受专制和腐败之苦,渐渐觉醒的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新四军指战员们清醒地认识到,建设一个清正廉洁的抗日民主政权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拥护,新四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在各阶层群众中的廉洁、公正、勤勉的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4、贯彻整风精神的需要。新四军从组建之日起,就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灵魂。1941年初,中共中央组织党的高级干部120余人在延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有关著作和党的历史文件。1942年6月,中央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党进行整顿三风学习运动的指示》,整风运动在各抗日民主根据地陆续展开。1941年在盐城重建军部的新四军根据党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精神,于1942年至1945年,开展了历时四年的整风和教育学习活动。新四军的整风运动,是中共全党全军整风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新四军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等各方面建设,带来了深远影响。整风运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了解了干部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发现和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对党忠诚,作风正派、勤政廉政的干部。正如曾经在新四军战斗工作过的张凯等同志回忆,通过整风,使广大将士从政治上增强了党性,提高了执行正确路线的自觉性,歪风邪气没有了市场,正派作风发扬光大。
二、新四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
为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增强根据地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夺取革命战争的最终胜利,新四军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着重围绕加强廉政教育,进行制度建设,开展廉政监督,坚决惩治腐败等四个方面的进行了积极实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教育和制度并重,监督与惩治同抓的鲜明特点。
1、以廉政教育为先导。一是廉政教育的经常性。毛泽东同志在谈党的作风建设时曾说“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灰尘……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新四军把教育看做是革命的基础,1939年12月,在新四军政治部召开的宣教工作会议上,政治部主任袁国平在作题为《过去宣教工作的总结及今后宣教工作的任务》报告时指出:“建军必须建人,建人必须建脑”。在这一思想的主导下,新四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战地服务团,用歌咏、绘画、戏剧等艺术形式,到前线开展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教育;部队不打仗的时候,把战士集中起来,上政治课,讲革命人生观,讲军民关系,并建立了二小时学习制,集体看书制等学习制度。新四军还于1939年创作了《新四军军歌》,部队作战间隙、休整开会时必唱,进一步推动了思想政治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常态化。二是廉政教育的系统性。在新四军根据地先后组建了教导总队以及抗大八分校、九分校、十分校等专门性的干部学校,粟裕、李先念、张云逸等同志均从事过学校的领导工作。教导总队和抗大组织干部脱产轮训,把传授理论知识和锤炼过硬作风统一起来,特别是整风运动开始后,抗大分校曾一度以十分之三时间上军事、文化课,十分之七的时间学习党中央通令必读的《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等22份文件,干部学校为新四军和地方培养、输送了大批思想、政治、军事素质过硬的基层干部。三是廉政教育的广泛性。刘少奇同志要求,新四军挺进到哪里,报纸就办到哪里。彭雪枫等同志也作出了“精神食粮比吃菜还要紧”的指示。新四军根据地先后创办的报刊有100多种,既有《先锋报》、《佛晓报》等军队办报,又有《东进报》、《盐阜报》等地方报纸,及时向根据地的广大指战员和地方干部敲响警钟,有力促进了根据地的党风廉政建设。经过一系列培训学习和宣传教育,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得到很大提高,党员、干部、战士树立起远大革命理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党风和社会风气,腐败现象、官僚作风逐步减少。
2、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一是制度的完整性。为防范和惩治贪污浪费,新四军根据地通过廉政立法来监督党政机关干部及公务人员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制定颁布了《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淮北苏皖边区行政纪律暂行条例》等教育、监督、惩处方面的一套完整措施,建立健全了《苏中区各级行政人员公约》(草案)、《新四军政治工作组织纲要草案》等一系列党内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军事制度,使根据地的反腐倡廉斗争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制度的严厉性。各根据地民主政权先后通过参议会颁布了惩治贪污暂行条列,如1942年7月颁布的《盐阜区各县惩治公务人员贪污暂行条例》规定,“凡是公务人员凭借职位权势,侵吞公款收受贿赂,营私舞弊及在办理社会公益事业中有贪污行为,都将受到制裁……贪污额超过500元以上者处死刑,不足500元的将根据数额多少分别惩处有期徒刑或劳役。”这些制度的内容十分严厉,但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对腐败分子产生了巨大的威慑作用。三是制度的可操作性。为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新四军根据地实行的一些制度内容非常具体,如新四军有关经济制度的规定里这样表述:“无特殊情形不招待客菜,就是外客也不得超过四菜一汤”,可见,那时就有“四菜一汤”的规定,对公务接待中的例行节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以廉政监督为重点。一是加强党内监督。为保证党内的民主监督,新四军成立了中央军委新四军分会,各级均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领导机构,并普遍恢复了政治委员和政治工作制度,配套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各级组织经常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了模范党员和模范党支部的创建活动。党内的民主监督,强化了党的自身建设,加强了党对新四军的绝对领导。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新四军把实行民主监督,作为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途径。盐阜区开辟后,盐城县及阜宁、射阳等各县均先后成立了县参议会,建立了“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实行民主选举,鼓励人民批评监督政府。一些地区还专门作出规定:“保障人民检举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罪行之自由”。1941年春,东台开明士绅施文舫,当陈毅面,举例批评新四军和国民党军差不多,惹得陈毅发火。事后查明,区委干部谭启民确如施文舫所说,贪污腐化,欺压群众。为此,陈毅特意登门道歉,并告知施文舫,谭启民已撤职查办。陈毅还要大家记住,“道吾恶者是吾师,道吾善者是吾贼。”三是加强舆论监督。新四军十分重视新闻舆论工具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创办报刊来进行舆论监督。彭雪枫在亲自撰写的题为《拂晓报——我们的良友》创刊词中指出,《佛晓报》的使命是什么,要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行为做无情的斗争,她指点我们、批评我们、纠正我们、说服我们。新四军的报刊大张旗鼓地刊登根据地工作人员廉洁奉公,积极工作的先进事迹,批判贪污浪费,消极怠工的反面典型。如在当年《滨海报》头版,刊登了一则题为《董乡长斥妻受贿,将赂款千元交公》的报道,展现和带动的根据地干部的清正之风。
4、以惩治腐败为保证。新四军的党风廉政建设,不仅在思想上、制度上进行了反腐倡廉斗争,而且在规章制度颁布后能严格执行,对贪污、腐化分子的惩治,决不手软。各根据地的党政领导都认为贪污、腐化、浪费等现象是对革命的犯罪,必须以严格的法律对其进行惩处。1939年,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直属队的一个连队司务长贪污了伙食结余的10元钱寄回老家抚养妻小,被撤职并罚做苦工。1942年6月至7月,苏中税务局第四分局主任邢爱身贪污4000元,师特务营长李桂成贪污1000元,依法判处死刑,在短短2个月内,苏中三分区有4名干部由于贪污被执行枪决,有力地震慑打击了腐化堕落分子,有效地保证了根据地的反腐倡廉建设。
三、新四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成效
新四军根据地卓有成效的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了队伍的纯洁性,保证了队伍的战斗力,增强了根据地民主政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扩大,为夺取抗战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1、坚定了铁的理想信念。一以贯之的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新四军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坚如磐石的革命信仰和坚定不移的理想追求,保证了新四军在复杂的环境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政治方向,面对逆境不气馁,面对失败不退缩,面对牺牲不叛党,视死如归,不屈不挠,一往无前,以自己的生命和血汗,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捍卫了新四军得的光荣。皖南事变后身陷囹圄的新四军统帅叶挺在《囚歌》中这样写道:“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地知道——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子里爬出!”肺腑之言展现了新四军将士对于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仅在抗战期间,新四军将士伤亡就达8万余人,项英、袁国平、周子昆、彭雪枫等350多位担任团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先后壮烈牺牲。
2、树立了铁的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新四军党员干部的纪律和执行意识,新四军从组建到挺进大江南北,从开辟和巩固根据地到实施全面反攻,全军上下始终严格遵守纪律,坚决执行命令,一切行动听指挥,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新四军在战斗中攻坚克难,无往而不胜。同时,也正是通过严格的制度和严肃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减少了贪污腐败,保持了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如阜东獐沟区的陈济民乡长将某地主贿赂的1000元主动上交并严厉批评了地主的不法行为,受到人民的好评,被称为民主政府的好干部。在当时,诸如此类的人物和事例不胜枚举,新四军的廉洁精神,超越了洁身自好的个体表现,成为新四军的群体风范。
3、形成了铁的党群、干群关系。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开宗明义,“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了新四军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他们在吃、穿、住、行上与工农群众没有任何区别。新四军上下还广泛进行了拥政爱民教育和活动,要求大家把遵守群众纪律当成是“尊重军队的命脉”来看待,每次军队开拔前,都要认真检查遵守群众纪律的情况,形成了“东西不还不走;水缸不满不走;地不扫不走的‘三不走’”规定。由于新四军处处体贴、关心、帮助民众,密切了党、军队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根据地群众的广泛拥护与支持,新四军开赴前线挺进敌后,迅速打开局面。当时苏北地区流行着这样一句民谣:“吃菜要吃白菜心,当兵要当新四军”。
4、保障了战争的最终胜利。无论是在抗日战争还是在解放战争时期,新四军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贯穿并融入中心工作。一方面,根据地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了革命胜利不怕牺牲,勇往直前;一方面,对革命队伍中出现的个别败类坚决严肃处理,保持了党政军队伍的纯洁性,保证了很强的战斗力。更重要的是,在敌我斗争尖锐复杂的情况下,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使人民群众在比较中作出了历史性的选择,从而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人民群众踊跃参军,部队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新四军根据地政府和干部保持了艰苦奋斗这个铁军精神的本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省一切开支,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在炮火纷飞的革命年代,新四军建立了地跨苏、浙、皖、豫、鄂、湘、赣7省的8块根据地,面积达25.3万平方公里,人口达3420余万,为抗日及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四、新四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意义
新四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反腐倡廉工作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革命战争时期的宝贵经验已经成为新的历史阶段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精神财富,对当前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充分汲取其养分,切实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树立宗旨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战胜敌人的“三大法宝”之一,也是新四军能够在敌后崛起,赢得战争的重要因素。做好新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继续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最大政治优势,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最大危险,牢记群众观念、树立百姓情怀,形成正确的权力观,为强化干部自律和开展反腐倡廉打牢坚实基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中,我们也要贯彻“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要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中心工作有着不同的内容。战争年代的主要任务是打仗,新四军的党风廉政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保证战争胜利服务的。在新的历史阶段,发展是第一要务,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促进政府机关转变职能,促进党员干部改善作风,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3、教育和制度并举,充分发挥其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新四军坚持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当前,这也是我们需要同步抓好的两项重要工作。廉政教育力求实效性。切实将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尤其是要进一步挖掘和运用新四军等廉政文化资源,切实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廉政制度力求系统性。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我们的制度建设工作比新四军时期有着更好的基础。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及时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创设规章制度,弥补工作漏洞,使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形成规范从政行为的严密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做执行制度的表率,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监督和惩治同抓,充分发挥其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保证作用。新四军始终把自己置于最广泛的监督之下,对于发现的腐败分子,无论功劳大小、职位高低,从来都是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这些做法时至今日仍然值得借鉴。形成监督的合力。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为重点对象,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关键环节,努力构建上级、同级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在突出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将违纪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拓展惩治的效果。查办案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腐败分子坚持发现一个,严处一个,真正使腐败成为“高风险”、“负收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同时,要把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整顿作风纪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作者简介:刘正秀,盐城市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