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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应注意把握好“五个环节”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应注意把握好“五个环节”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各种利益关系更加错综复杂,腐败产生的温床依然存在,尤其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为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应注意把握好以下“五个环节”。
  一、把握好认识环节。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人民群众的意见、诉求和利益要靠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去反映和维护。只有切实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些地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原因虽然复杂,但共同的一点就是当地干群关系紧张,群众利益受到损害。这就提醒我们只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适应新形势、顺应新期待、应对新挑战,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把握好自查环节。要积极探索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实践。一要推行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制度。针对基层群众信访渠道不畅、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等问题,要将县(市)、乡镇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相关信息、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等公布于众,群众自主选择接访领导。二要推行民情直通车制度。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应配备下乡接访专用车,采取跟集赶会、走村入户的方式,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倾听群众呼声。三要推行民情恳谈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真正做到干部问事、群众说事、民主议事、限期办事。四要建立网络举报监督制度。要积极搭建省、县(市)、乡三级信访网络举报平台,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把握好协作环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要充分整合多方面力量,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一要把握组织协调的主动性。反腐倡廉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纪委一个部门的力量显然不够,因此必须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二要把握组织协调的全面性。有些人往往将组织协调的内容仅仅理解为侧重于查办案件上。事实上,纪检监察的所有工作都应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协调好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关系,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协调好与执法执纪机关的工作关系,推进大要案件的查处;要协调与党委、政府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把纠风工作落到实处等。三要把握组织协调的规范性。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审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明确组织协调的内容,确定组织协调的范围,从而确保组织协调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真正起到作用,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反腐的重点,更好地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把握好惩治环节。把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要建立联动排查制度。基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配合,对近几年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逐一排查,从严从快查处侵占惠民补贴、扶贫救灾资金,以及教育医疗、违规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二要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针对乡镇办案力量不足、群众信访举报不能及时核查等问题,要建立办案协作区,有效整合纪委办案资源,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三要建立直查快办制度。针对个别地方和个别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实行信访案件直接查办、重大案件下查一级、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形成案件快速处理机制。
  五、把握好制度环节。只有着力健全和完善防控长效机制,才能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要建立基层教育机制。对口制定教育方案,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要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完善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员责任。三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健全村务监督机制,促进基层权力规范运行。四要健全基层事务公开透明机制。定期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以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督查,确保基层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