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要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不断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强化思想教育,奠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根基
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来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逐步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基础。一是着力保持思想纯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支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价值取向。因此要紧紧抓住这一根本,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观教育,切实维护政令畅通,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切实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着力保持队伍纯洁。要严肃组织纪律,强化任前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任职试用制度;强化任中监督,通过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等强化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实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绷紧党员干部勤廉防线;强化任后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三责联审”办法 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切实加大对用人权、用财权的监督检查。强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三是着力保持作风纯洁。把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金桥行动”,全面推进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三解三促”活动,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注重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对党员干部实行全方位有效监督。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加强勤政廉政的典型宣传,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同时结合查办案件,以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道德修养,切实做到 “三宽四有”和清正廉洁。
二、推进制度建设,构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准则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反腐败工作的成功经验,也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路径。我们必须始终突出制度建设主线,不断拓展源头防腐领域。一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按照责任主体抓责任落实、按照责任内容抓责任考核、按照责任后果抓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坚持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的检查考评制度;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二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加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创新制度,注重从“权、钱、人”三方面的监管入手,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部门,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眼点,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水平,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三要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将落实制度的理念灌输到每个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之中,提高其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巡查,进一步拓展范围、改进方式,加强巡查结果运用,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切实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氛围,构建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规范。
三、深化监督检查,营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优良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监督检查,营造好维护公平正义的客观环境。一要完善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及信访监督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信用资料信息库,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提高党务、政务、村务和事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和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构成立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二要创新监督方式。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探索开展拟提拔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党代表列席基层党委会议、乡镇党代表监督、部门勤廉点述等制度,做到领导干部间的直接监督与人民群众的间接监督相结合,领导班子内部自上而下的多层次监督与社会各界的多角度监督相结合,实现由重监督的惩治性向重防范、重诫勉、重纠正的预防性转变,由重任期内监督向任前、任中、离任三者并重转变,由重工作圈的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并重的转变,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能始终置于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下。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规范用权、为民办事、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信访接待室,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作用,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要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切实保护群众正当权益。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切实加强村级监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在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和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
四、严肃惩处治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纪律保障
查信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最基础的工作、最基本的职责。要始终把查信办案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一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要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网络举报渠道,注重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发挥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健全及时揭露和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要加强办案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行业)协作办案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二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行风监测网高效运行,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切实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及教辅用书征订工作,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制,深化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示范点创建活动,促进政风行风的不断好转。三要认真抓好各项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查处违法违纪案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党政机关主管的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对经过批准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认真落实总量压缩、费用减少、管理规范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持对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力度,并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
“谋民利者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只有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维护,我们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任重道远,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应必须同心协力,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维护公平正义和改善民生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赢得得人民群众的信赖。 (作者系盐都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