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期权腐败”无法变现
如何让“期权腐败”无法变现
“现在的官员腐败也学精明了。比如,官员在位时,替人办了事,没有收钱,担心违反了党纪、国法,等到退下来的时候再收,不容易被发现。”日前,在广东省“两会”公示身家的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建议,官员退休后五年内也要进行财产申报公开。
一时间,“在位时办事退休后收房收钱”式的腐败现象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隐蔽性的“期权腐败”查证难
“近年来有些领导干部在腐败活动中,‘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不再是当即获利,而是等多年以后连本带利息一并收入囊中。”北京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说,这种把权力当期货进行交易的行为,已成为一种新的腐败——“期权腐败”。
退休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问题频出,典型案例是紫金矿业事件。2010年深陷“污染门”的紫金矿业,有当地多位退休领导干部,也有来自北京和省里的前高官在其中任职,领着不菲的年薪,有的还拥有股份。
有的退休领导干部还因大搞权力期权化,而步入犯罪的深渊。黄某是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政府的一名领导干部,在职时代表该区办事处与南京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委托拆迁协议,并在拆迁工作中为该开发公司谋取了许多利益。事隔一年多,黄某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以买车为名向这家开发公司索要100万元。黄某自认为退休后拿钱能逃避法律追究,没想到最终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在受访专家看来,这种腐败形式,由于没有即时收益的腐败行为,较之于传统腐败手段,其“安全”系数更高、隐蔽性更高,所以反腐难度更大。
实务部门也表示,鉴别“期权腐败”困难重重。高档住房、名牌轿车虽长期使用,但产权却没有正式归入领导干部的名下,腐败证据难以查证。浙江省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带有明显期权腐败的案子,我们还没有办理过。”
追踪监督目前还有盲区
追踪监督目前还有盲区
“这种权力寻租的期权现象之所以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我国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完善。”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李斌雄教授对记者说。
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龙太江教授向记者分析了领导干部选择“期权腐败”的心理:“近些年来,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力度逐年加大,腐败分子在权力寻租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和风险。腐败分子既不甘心放弃权力寻租,又担心寻租中招致风险。而低风险的‘期权交易’正好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权力监管制度存在灰色地带,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受访专家指出,目前监督机制流于形式,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到,下级对上级不敢监督,平级之间不好监督,群众监督往往不起作用,舆论监督则带有事后性。而且,现行的有关监督条例,主要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对退休和下海的领导干部的追踪监督,目前还是盲区。
严格执行规定才能改变现状
受访专家指出,权力期权化比贿赂腐败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杀伤力。如果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成为一种潜规则,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降低政府效能。
如何预防和抑制领导干部权力期权化?在李斌雄看来,要依赖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同时要继续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他指出:“其中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的财产公示制度,只是遏制权力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应该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龙太江建议,法律要补充、完善,改变法律在官员“期权腐败”问题上的严重滞后现象。
记者注意到,《公务员法》严格规定了公务员离职从业限制;中纪委为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离)休后的从业行为,出台了“三年两不准”的廉洁自律规定。但是,在有些地区,相当一部分提前退休干部将这些规定视为儿戏。
“因此,各地要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中纪委有关文件规定,改变在一些地方存在的一纸空文现象。”龙太江呼吁。
“总之,要加强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让领导干部不愿、不能、不敢腐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期权腐败’。”李斌雄表示。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