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如何发挥正能量
“网络反腐”如何发挥正能量
高波
“网络反腐”是指腐败行为的知情人或受害者利用互联网进行信访举报、控告揭发或申诉维权等。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府“官网”反映问题;举报人在“外网”上向网民直接披露“涉腐”信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普及,网民实现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的热情高涨。近年来,一批贪官经“网曝”落马,成为“草根维权、权利反腐”的热门形态。但“网络反腐”也会泥沙俱下,造成社会舆情高频振荡。当前,应高度重视、妥善应对,扬长避短、兴利除弊,使网络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有效渠道。
“网络反腐”深度活跃,社会舆情复杂多变
“网络反腐”特别是涉及官员贪腐、公民反腐等网络舆情信息,虽有传达社情民意、诉求公平正义等正向功能,但因其高关注度、强突发性、不可控性、高偏差率等特点,不断对反腐倡廉提出新的挑战。虽然“网络问政、网络执政”是信息化时代的国家公职人员必修课,但网络并不能自动反腐,反腐败还要靠网络背后的人和机制制度。海量激增的网络反腐声浪,反映出民意表达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社会生态和执政环境的复杂变化。
首先,“网络反腐”既是维护公民权益的大平台,但也可能成为社会利益冲突的大熔炉。因网络是开放式、平民化的传播媒介,分散的话语权形成了人人皆可发言的“意见超市”,给社会和谐带来诸多挑战。一是舆论“网涡”看似一边倒,实则容易传递极化倾向。现实中难以聚合的个体实现低成本“网集”,各路推手操控网络话语形成“多数人暴力”。网络极化现象频出,一些偏执极端的言论迅速传播、甚嚣尘上。二是网络活跃主体杂多,“火药味”渐浓。纵观最近网络举报的诸多案例中,并不是所有举报人都出于正义感,其中一些举报人是因为要求得不到满足,产生利益冲突而选择网上举报,这就需要网络反腐注入更多的正义和理性、责任和担当。三是不同阶层隔空“喊话”,网络维权趋近“刚需”。社会争端一旦触网,网络舆论即成事件发展第一动因。利益诉求者、维权者、爆料者都被逼出声,一人维权爆料,众人网络围观,以期大众关注和政府介入,舆论压力替代法律威力。
其次,“网络反腐”既生成限权治权的压力机制,但也可能诱发官民关系的高度紧张。网民日渐成为中国虚拟而又现实的“压力集团”,更多社群登上网络平台监督审视公共治理,使网络反腐作为原生态民意的“软权力”特征愈发明显。一是“超廉价监督”极易催生民粹暴力。网络上众人各尽所能“哭诉、骂诉、缠诉”,泛滥的道德审判屡屡演变为“民意强暴”。网络监督既令假恶丑无处遁形,但也频现恶意“人肉搜索”的非理性民粹暴力,甚至出现腐败分子利用网络“漂白自己、抹黑他人”的“网络反反腐”苗头。二是政府屡遭“合理怀疑”。网民不断拷问道德操守、质疑施政能力及讽刺决策智商,使公职人员感受着网民“集体凝视”的巨大压力。问责官员“复出门”、年轻干部“晋升门”,即便被证明合法合规也屡遭质疑,官员群体的廉洁度、诚信度经受多方挑战。三是“公民报道、全民侦探”愈演愈烈。“网络共同体”不断涌现出以揭示、探秘、质疑、批评等为代表的网络话语方式,将触犯公德、透支公权的行为迅速定格为网评焦点。尽管大量侦探式内幕报道、原创性微博报道因缺少沉淀而极易传布流言。
再次,“网络反腐”既契合了治理腐败的实践方向,但也可能造成舆情被动的连锁困局。涉官涉腐问题、涉及公平正义和百姓利益的话题位居被炒作的舆论前沿,“网络反腐”频频引发“蝴蝶效应”。很多网络信息有转述无调查、有数据无来源、有评论无分析、有透明不文明,造成杂音、噪音泛滥。一是网络“围观”导致不满情绪发酵变味。突发事件一旦“触网”即可迅速引爆全国舆论,使区域性、局部性和偶然性问题升格为公共话题,且其“脸谱化、泄愤化”倾向愈益严重。二是公共伦理滑坡与腐败泛化心理叠加。近年来,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及“扶老门”等事端频出,使蔓延的诚信危机与腐败泛化心理相互重叠加深,许多社会负面新闻均被网友归因于腐败。
兴利除弊,发挥网络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尽管“网络反腐”方便快捷,成本低、效率高、影响大,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但其信息源可能失真失实,加上网民任意转帖,可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甚至因造谣、传谣、信谣等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应对策略上,必须把妥善应对“网络反腐”的冲击挑战作为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的紧迫要务。
其一,变被动为主动,彰显“反腐+倡廉”两种社会功能。更加注重从“倡廉”视角彰显网络文化正能量。既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发挥广大网友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培植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丰富廉政文化网络产品,提高网络“廉情”反馈表达能力。如目前中高层领导干部、中高收入人群往往“看帖不回帖”,应鼓励他们上网发出理性声音,形成网络舆论场中的“意见领袖”对冲机制。而主动将网络社群关注点“搭载”到党政中心工作,使之成为共同把握发展脉搏和社会“热点”的阳光议政通道,远比隔岸观火或被动救火要明智得多。
其二,变管制为引导,强化“维权+守法”双重行为诉求。互联网的传播能量越大,社会责任也越大。传播无限不等于传播无法,各种网络维权行为不仅要“抢眼吸睛”还必须合规守法。因此,须变被动为主动,对网络反腐维权行为采取倾听包容、可管可控的自信态度和应对机制,防止公众不信任情绪在网上网下蔓延,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可抓住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告知广大网民何为依纪依法表达诉求,何为诽谤、诬告,侵犯他人权利,违反网络反腐行为规则所应承担的责任等,促使举报人严肃、真实、负责地反映情况。在此基础上,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并严肃追究失密、泄密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
其三,变分治为协同,凝聚“外部+内部”二维监督合力。一方面,要建立网络把关机构高效协作机制,如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公检法、国家安全和信息产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党政机关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及各主流网站、门户网站的深度互动合作,确保关键时刻能直传声音、掌控事态,把握话语权。另一方面,应在互联网“大众麦克风时代”积极构建“网络统一战线”,像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新社会阶层”协同发展那样,更加自如地与公共治理背景下的“新意见阶层”合作共济,让网络反腐变为政府、社会、网友的“共鸣”。
规范发展,打造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的网络平台
我们在重视“网络反腐”的同时,也需对网络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引导和柔性管理。应当多管齐下、纠建并举,形成健康的网络举报、网络维权、网络监督秩序。
在整体规划上,以“数字纪检”来规范引导“网络反腐”。建立健全数字化、媒体化纪检监察工作网络,实现与网络搜索引擎、社会诚信体系、信息公开管道等无缝衔接。形成健康有序的网络举报、网络维权、网络监督秩序,提升网民媒介素养和公共伦理水平,切实疏通公民现实的政治参与途径和民主监督机制。可在制定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时,把“数字纪检”作为惩防体系的创新建构路径,对“网络反腐”、“科技防腐”等进行专题化部署,并提出规范自由裁量权、整合电子监察、防控廉政风险等方面的具体目标。
在工作重点上,大力加强综合性网络监督平台建设。坚持“疏优于堵、做强于等、快好于慢”的原则,拓宽捕捉网络案情的渠道,切实提高成案率和能动性。探索网络实名举报有功奖励制度。对“网源”类案件实施单列式管理,建立网络案情线索优先核查机制,并在网络等媒体及时公布受理和调查处理结果,让群众感到监督有反馈、举报有回音。建立网络舆情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公安、检察、法院、组织等党政部门举报网站作用,形成对轻微问题和不正之风的网络监督闭环。
在推进策略上,注重依法治网与制度反腐的协同并进。完善互联网行业管理规则,规范网站间竞争,引导举报人依法解决问题。对违反网络管理规定,散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或诬告陷害、讹诈钱财等举报行为,应依法予以打击,彰显“依法治网”精神。有关部门要完善行业规则,及时将规范网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从法规层面上落实网站责任,避免为“吸引眼球”对热点信息“只发不管”现象。同时,要明确属实网络举报所涉部门的处理职责,如出现拖延不办、失密泄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在客观效果上,需把群众网络反腐热情导向正常轨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把关注和研判网络舆情作为常态工作,培养正确引导和妥善处置网络舆情的履职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阳光公开、规范增效。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诚恳回应民众利益诉求,积极化解“网闹”缠诉现象。着力捕捉网络舆情背后的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线索,有效利用“网情”线索推动案件查办,保护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并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作者单位: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