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创新信访工作方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毕节:创新信访工作方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省毕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畅通诉求渠道,完善制度机制,夯实信访基础,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办案质量,密切了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金沙县:交叉初核初查信访案件 切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2012年,毕节市金沙县纪委监察局在推进“三访”(接访、走访、回访)工作中,创新思路、大胆探索,推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交叉初核初查制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交叉初核初查工作领导。实行信访举报案件交叉初核初查能为办案提供宽松的外部条件,确保调查人员不畏权压,不被情困,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调查中,统一打好案件查办攻坚战。金沙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金沙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交叉初核初查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按照“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明确了交叉初核初查案件的范围,实行“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方式,强化了对交叉初核初查案件的领导。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明确交叉初核初查案件范围。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本地、本部门同级管理部门重大信访案件或本地、本部门纪委、纪检组(委)难以查办的重大复杂信访举报案件,跨行业、跨系统的信访举报线索,明确为实行交叉初核初查范围。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室业务指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如马路乡村民熊某等人以危房政策执行不公、退耕还林面积有误、村干部吃拿卡要等为由,多次到乡、县、市和省级信访。乡纪委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后,信访人不服。县纪委立即实行交叉初核初查,从县直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抽调5人组成工作组调查核实,通过深入的调查核实和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熊某等人知晓到政策,承诺不再上访。
三是严格办案纪律,提高交叉初核初查案件质量。把交叉初核初查作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信访举报案件交叉初核初查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故拖延、压案不查、徇私舞弊以及泄露案情、以案谋私等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推动信访举报案件及时办理、处理到位。如金沙县新化乡五星村一村民反映村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问题。县纪委批转乡纪委进行调查后没有发现问题,但信访人一直上访反映。为此,县纪委召开专题信访联席会议分析,认为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还有疑点,于是采取信访举报案件交叉初核初查,不告知乡一级,直接着手入村组和企业进行调查。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部分问题属实,调查组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深挖症结,发现了该村干部存在经济问题,初步查出涉案金额47000元,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
四是健全查办体制,理顺交叉初核初查案件体系。建立健全信访案件交叉初核初查体制机制,将全县26个乡(镇)纪委和4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为6个交叉初核初查联合办案组,由县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及信访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该片区管辖范围内的违纪、信访举报和初核初查工作,实行县纪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发案地纪委、纪检组协助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参加交叉初核初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管理,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确保交叉初核初查案件顺利进行。如金沙县安洛乡村民先某到各级信访,反映村干部一家人利用职权欺压自己,强占他家土地等。县纪委高度重视,从乡镇纪委和县纪检组抽人进行初核初查,抽调人员暂时与原单位脱钩,直到案件全部办理完毕,资料完善后方才回到原单位,保证了交叉办案的正常有序开展。
金沙县自实行信访举报案件交叉初核初查工作以来,查办信访举报案件5件,结案4件,涉案资金47000元,移送检察机关1件1人。和去年同期相比,信访举报案件减少了45.6%,信访案件查办后信访人的满意率达到了92%。
织金县:开通网上“民生线” 架设干群“连心桥”
2012年5月16日,“织金民生在线”正式开通运行,毕节市织金县纪委监察局负责通过网站进行行政行为监督、投诉处理、舆情上报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在“民生在线”,群众可以反映民生问题,评析政府服务态度或表扬干部的好作风,揭露基层矛盾和腐败现象,谈论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提出各类合理诉求、意见、建议等。“织金民生在线”的开通,实现了干部与群众“零距离”交流沟通、“面对面”倾听呼声,真情回应诉求、有效疏通民怨,融洽党群干群关系,共受理民众问题600多件,已解决民生问题400多件,访问量超过15万次。
纳雍县: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案件办理
为促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查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查办质量, 毕节市纳雍县实行《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信访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和《纳雍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跟踪督办制度》。信访案件主办责任制按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事求是和勇于创新相统一、坚持严格执法依纪行使职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办案工作分工负责、坚持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坚持激励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查办信访案件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办理信访案件水平和能力,确保查办信访案件质量,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跟踪督办制度明确了督办的范围主要是重要信访、重大集体访、越级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复信访件;上级交办、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信访件,按照发函交办、发函督办、跟踪督办和结案评估四个环节促进了纪检监察信访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了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