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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旺苍县纪委向“车轮腐败”亮剑

 
四川旺苍县纪委向“车轮腐败”亮剑 

  党政机关超编超标配备公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人民群众为之深恶痛绝,并形象地称之为“车轮腐败”。针对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旺苍县纪委出实招、动真格狠杀“车轮腐败”之风。
  配车需审批。财政、公车治理部门对申请购车单位提供的车辆编制、现有车辆数、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车辆报废文件进行审核把关,再上报政府审批。经审批同意购置公务用车的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和落户手续。并对新购公务用车信息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通过一环扣一环的严格审批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
  自用需交费。严禁私自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参与婚丧嫁娶、去风景旅游点观光或将公车停放在酒店、娱乐场所,对公车私用情形一律实行公开曝光,对因私确有特殊原因需借用公车的,必须在用车前提出申请,说明用车原因、时间、线路,并填写《公车临时借用许可证》,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用车后,按里程结算实际费用。
  举报有渠道。广泛发动社会举报。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公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对私开公车、公车私用,乱停泊,故意隐匿、毁坏公车标识和公车费用违规开支等行为进行举报。同时还组织专门力量,在重点部门、重点路段及重点时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
  违纪将严查。将公车管理列入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体岗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凡是违规超编超标配置的车辆一律由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度进行公开拍卖上缴国库,涉及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今年以来,该县共查处超编制配置车辆单位1个,公开拍卖超标车辆2辆,对涉及的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1人,经予党纪处分1人。 (来源:中国反腐倡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