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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放400余项省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

浙江:下放400余项省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纪委、监察厅获悉,该省在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权限方面又有了新动作,决定下放400余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按照凡是可以放权给舟山市、义乌市的,都要创造条件向全省所有市、县下放;参照兄弟省市的放权情况,做到能放则放;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都要按照真放权、放实权的要求,自我革新、坚决下放。省有关部门经过上下对接、部门衔接、会议协调、合法性审查等途径,历时近6个月,形成了拟下放的400余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目录。
  据悉,浙江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以依法交办、委托等方式,向全省各设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放这400余项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数占到了现有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总数的42.9%,涉及31个省级部门。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在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时强调,下放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目的在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市、县(市、区)政府经济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促使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支持企业、项目和加强社会管理的力度,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要确保实现权、责、利的一致,既要通过权限的下放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又要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强跟踪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完善。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放权后执行、落实、承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到依法监管上来,切实履行职责,制定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加强日常动态监管,确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真正取得实效。(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端木 义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