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出台廉洁从警“十严禁” 向特权车霸道车亮红灯
山西省公安厅出台廉洁从警“十严禁” 向特权车霸道车亮红灯
在12月12日举行的山西省公安局处长会议上,省公安厅党委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警若干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一、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干预或授意办案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二、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私分、挪用、违规处置、使用涉案车辆、财物。三、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或利用职权指使、纵容、默许下属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四、严禁违反车辆配备和管理规定,公车私用,耍特权、逞威风,开“特权车”“霸道车”。五、严禁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干预工程建设,向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强制推销、指定消防、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六、严禁违反执法规定,参加案(事)件当事人、请托人的宴请或接收当事人、请托人馈赠的财物。七、严禁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经商办企业,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八、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安排、纵容、默许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九、严禁参与赌博、接受色情异性按摩,或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十、严禁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参与、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活动或充当其“保护伞”。
按照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开展创建“无违法违纪单位”活动。(记者左燕东)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