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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强化四种意识 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江西省大余县强化四种意识 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今年以来,江西省大余县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高位推动,全面推进,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强化尽责意识。县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廉能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农廉示范村建设等重点工作重点部署,经常听取重要案件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对两起反腐倡廉重要案件进行督办。
    二是强化主体意识。下发《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把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分为79项,分别由11位县领导分头负责,具体落实到33个职能部门牵头开展,104个职能部门配合协办,并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各牵头部门自觉承担牵头责任,及时与责任单位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实化、细化、具体化,形成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是强化落实意识。根据责任分工,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及牵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年中、年底检查。年中,104个单位递交了书面汇报。年底,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纪委报告本年度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组织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四是强化权威意识。牢牢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县纪委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积极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调度会36次,开展督查27次,实行责任追究1人。(江西省大余县纪委 阙正平 王瑞)
【来源】 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