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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访评问(责)”三位一体行风评议新模式的思考

关于构建“访评问(责)”三位一体行风评议新模式的思考
阜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纠风办主任  顾明

    纠风评议工作已被实践证明,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干部队伍干部作风建设的较好措施。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新形势下,怎样通过加入新的元素,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机关和乡镇站所的行风评议工作,使评议工作登上一个新的台阶?笔者有如下思考。
    以前的行风评议侧重于评议和整改两个方面,在今后的评议工作中,可采取“访、评、问责”三位一体的行风评议新模式。以评议为轴心,评前通过巡访了解,掌握被评对象的第一手资料,评后加入问责。在各类代表巡访或明察暗访的基础上进行评议。对有严重问题的,在评议基础上进行问责。这样,可使行风评议工作上一个更高的台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由于加入问责机制,组织指导要更慎重,更严谨。访评内容的设计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考虑:县直重点部门的访评内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依法行政情况,行政效能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情况,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等;重点科室(岗位)访评内容:由参评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中心工作、主要职能、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来确定。上级机关也可直接提出访评的内容;基层站所访评的内容: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工作职能履行情况,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情况,办事公开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访评问责的方案设计:
    (一)重点部门集中访评问责。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明查暗访。组织访评代表定期不定期的对参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和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访谈、听取工作汇报等办法,对参评部门进行全面了解;定点监测。以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优化办效能投诉为平台,明确专人每月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效能和涉企投诉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跟踪调查核实;网上搜寻。通过在政府网站设立“县镇机关访评问责专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参评部门、单位在行政效能、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定期征询。定期在媒体发布访评问责信息征询表,并进行集中梳理汇总;集中评议。每半年一次。可采取主要领导报告履职情况、集中询问、当面质询、现场书面评议、当场公布评议结果等办法。
    (二)重点科室(岗位)点题访评问责。这项工作由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组织实施。绩效考评。按照日常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访评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专题调查。通过明查暗访、听取工作述职等形式,对参评的人员进行全面了解。对在检查或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跟踪问责。对绩效考评和专题调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实施问责。
    (三)重点站所定期访评问责。这项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每半年进行一次。主要措施包括:统一参评范围。各乡镇对所属基层站所进行评议(包括县纪委、监察局指定的基层站所)。统一代表比例。为体现真实性、提高准确性,参加评议代表不少于100人。其中,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须占50%,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占30%,镇、村干部群众占20%。统一评议程序。坚持背靠背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主要程序是:广泛征求意见;集中述职述廉;个别询问和质询;当面评议;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以乡镇党委、政府的名义,将测评结果和评议代表所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站所主管部门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评议方式。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适时增加评议次数,年内所有参评的基层站所至少接受评议一次。统一评议标准。按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评议标准,将参评的各基层站所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得票数和所占分值排出名次,在辖镇区范围内进行纵向比较。
    对在访评过程中发现的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的各类严重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由有关实施主体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问责。对县直重点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问责,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对重点岗位负责人的问责,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组织实施;对乡镇站所的问责,由所在乡镇的纪委(纪检组)实施。必要时,县纪委、监察局可以直接对重点岗位负责人和站所负责人进行问责。县主管部门也可以对所属站所负责人直接问责。具体问责的形式为:提醒谈话;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访评问责的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凡被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访评成绩较好的予以表彰,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