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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部署十项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湖北省部署十项重点任务 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2013年以来,湖北省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湖北实际,对全省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系统谋划,部署推进十项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加强惩防体系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制度落实 “一体系三机制”,即责任体系和督办检查机制、考核问责机制、反馈整改机制。推动省直牵头部门抓好本系统惩防体系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省预防腐败局选择若干项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并进行第三方民意调查。
  二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重点防范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突出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采购中的廉政风险防控。对重点行业和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提醒活动。
  三是全面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意见》,推动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实现“三个延伸”:从省级向市县延伸;从对单项制度评估向对部门权力运行制度体系评估延伸;从对制度设计的评估向对制度设计、落实、效能等方面综合性评估延伸。
  四是积极开展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改革创新试点。着眼于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选择权力集中的省直重点部门,开展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通过重点部门先行先试,回应热点,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推进全省预防腐败工作。
  五是扎实开展源头治腐示范点创建活动。制定省级源头治腐示范点创建标准,开展省级示范点考评、命名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在各地和省直部门分级分系统开展示范点经验学习交流活动,推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入。
  六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抓好《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的落实,制定考评标准,开展明察暗访和民意调查,进行考核评价,对“三集中”改革不到位、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的予以通报,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追责,切实提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七是分类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抓好《关于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建立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增强工作合力。指导国家预防腐败局联系点单位湖北稻花香集团、卓尔控股有限公司开展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总结推广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和联系点工作做法。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确定100家单位作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试点,先行先试,为全面开展积累经验。
  八是协调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明问题整改销号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办法等制度,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与惩防体系建设、干部管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经济责任追究等“四个对接”。建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九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部分省直部门推行政务诚信承诺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发布、共享、运用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  
  十是集中开展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2013年开始,集中两至三年时间,推进市场中介组织脱钩改制,完善监管制度,依法查办违法案件,规范从业行为,促进有序发展。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对挂靠政府部门的学会、协会进行清理整顿,推动人员、财务、职能、场所、机构等“五分开”,加强监督管理。(据湖北省预防腐败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