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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探析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探析
□ 车延高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违纪违法行为日趋智能化、复杂化、隐蔽化,腐败案件类型、作案手段等出现新的变化,对有效遏制腐败形成了很大挑战。这需要按照科学化的要求,紧跟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工作理念,构建腐败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始终适应时代要求,不断取得新成效。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突出三个重点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按照科学化的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创新。科学的理念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前提。首先要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政绩观,始终把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作为衡量标准,营造一种让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环境与氛围,支持党员干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其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坚决查处少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坚持区别对待,把推动科学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地区、企业发展的过失违纪,与为谋取个人和小集体利益故意违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三是要树立惩防并举的理念。严厉惩治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有效预防是严厉惩治腐败的目的与结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必须做到既惩治于已然,又防患于未然。
  第二个环节是按照科学化的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创新。科学的工作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核心。要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机制,围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教育的形式上,变“板”为“活”,引导人们树立起码的道德法律底线意识和法律敬畏意识,在教育的力量上,变“单”为“合”,相互借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应;要创新反腐倡廉制度防范机制,着力建设覆盖面更广、设计更科学的制度体系,如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入手,着力加强科学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民生行业等加强研究与探索,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出台相应的问责办法和规定;要创新反腐倡廉监督制约机制,既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实现权力制约与权力监督、制度监督与机构监督、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三个“二位一体”,又创新社会监督方式,如一些地方推行的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等,均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第三个环节是按照科学化的要求,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方式创新。科学的工作方式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关键。在工作力量配备上,要注重整合。增强工作力量并不一定体现在增人增编上,更重要的是通过科学配置、协作配合、方式创新、提高干部素质等提高工作成效。在工作布局上,要力求拓展。通过“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既找准切入点,通过创新项目促进全面工作,又把握好关键点,通过创新方式攻克难点,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在工作流程上,要强调规范。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加强机关内部合作机制建设,促进内部各业务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还需要把握好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工作谋划上,必须坚持目标的长期性与过程的渐进性相结合。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方面,要注重阶段性与长远性结合。既要避免因着眼长远而忽视对现实工作的指导,又要避免只顾眼前而缺乏长远规划;既要立足当前,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又要着眼长远,把有效防控腐败风险作为工作最终目标。另一方面,要注重长效性与动态适应性结合。既要坚持在实践中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制度,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地调整阶段性目标和防控重点,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应变能力; 既要立足实际开展反腐倡廉实践,又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特点规律,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第二个问题是在工作推进中,必须坚持工作的规范性与手段的科技性相结合。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过程,是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技化水平的过程。一方面,要以“制度化”为核心,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制定宏观政策制度与微观操作细则同步,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配合衔接。既要防止制度过于超前,不符合实际而难以执行,又要防止制度滞后,大量问题难以及时解决;既要严格执行制度,又要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在发展中创新制度。另一方面,要以“科技化”为依托,增强制度科学化程度。要运用电子技术对行政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设置,使权力设置更加合理;利用科技手段对工作流程进行简化和整合,建立标准化业务流程,使职责更分明。一些地方在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先进科技手段,较好地实现了权力事项法定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力监控标准化。
  第三个问题是在工作落实方面,必须坚持工作的统筹性与评价体系的综合性相结合。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把统筹协调作为推进科学化的重要方法。从工作职责看,要突出党委的主要责任,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反腐倡廉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从工作效应看,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政府廉洁三者同步协调,又要加强预警防控,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把综合评价作为推进科学化的重要保障。要建立综合考核的评价系统。从考核指标看,要涵盖多重社会目标,区分岗位职责;从考核方法看,要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考核指标运用看,要坚持激励和惩戒两手抓;从考核主体看,要建立健全扩大社会参与度的社会评价方法,坚持领导评价、单位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