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信访工作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做好信访工作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加强信访工作是联系群众,保障群众上诉、检举、诉求等合法权益,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这项工作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处理好急与缓的关系。所谓“急”,就是突发性、群体性、极端性的重大信访事件。处理这类信访事件,要特事特办,接访人员和信访负责人根据情况,可边采取必要措施,钝化矛盾,平息事态,边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不必按照常规程序来处置,等事态平缓以后,再按程序处理。所谓“缓”。就是矛盾不激烈,事态较平缓的信访事件,这类事件要按照处置程序,规范处理。
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做好信访工作,不能光坐在办公室等群众来上访,而应当积极主动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关注民声,变等待上访为主动下访。要建立信访挂钩服务机制,确保下访工作常态化,机制化。
处理好情与理的关系。一方面,对待一些诉求不合理,蛮打蛮缠的信访户,不能因其无理而失去情化,更不能对其训斥或动粗,而应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情和理来感化他,平息矛盾。另一方面,对那些确实困难,令人同情但诉求不合理的信访户,不能因情失理,即违反有关政策对其进行救助,而应该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对其实施帮助。
处理好动与静的关系。一方面,要从动中求实效,结合不同时期信访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要合理、合法,通过正常途径上访。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信访工作培训,提高信访应对和处置能力。另一方面,要从静处求实效,把信访工作融入领导干部日常的教育、管理、生活、工作之中,大力创建“无上访村居”活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周庆信 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