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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村官”腐败的思考

预防“村官”腐败的思考 

 
  村级组织是我国农村最基层的组织,“村干部”是最基层的管理者,他们直接与广大农民常年接触,其自身形象特别是为民服务是否廉洁公正,直接决定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的看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因此,预防“村干部”腐败,建设一支勤政、廉洁、高效的村干部队伍,对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当前村干部腐败的现状及其危害
  近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村里有着越来越多的可支配资源,村干部的权力明显增长。譬如:修桥铺路、公益设施建设由村干部组织实施;农村弱势群体的扶助、住房宅基地的审批、村民计划生育违法处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申报审批、邻里矛盾以及有关突发性事故的调处等无不与村干部密切相关;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乡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征地补偿款、退耕还林款等各种款项不断向农村发放,等等,不可避免地给村干部腐败提供了温床。
  现阶段村干部腐败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村支书、村主任违法违纪比重大。突出表现在收款不入账、公款私借乱支、利用公款吃喝游玩;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扣留、截留、挪用上级拨付款、补偿款等,中饱私囊。二是窝案、串案突出。从近三年来年查处的案件看,有25%的案件为共同犯罪,村支书、主任、会计、出纳等村干部集体参与,往往是查一案,带一窝。三是“村干部”腐败的手段越来越狡诈。主要是虚列支出、开假票据、开白条,利用土地开发之机索贿受贿,虚开工程发票套取现金等,基层纪委办案过程中取证很难。四是不惜一切捞取政治资本。为了谋取政治资本,在换届选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甚至贿选。有的公然雇用帮手,以50至100元的价格,挨家挨户收买选票。
  尽管村干部腐败手法简单、涉案金额不大,但由于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发生在群众身边,涉及的款物主要有社会抚养、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低保、医保、五保、土地和工程补偿款等,在村民眼中就是十足的大案,其危害之大不容忽视:一是直接侵害农民利益,严重影响和制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二是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在农村的贯彻实施。三是破坏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稳定。四是严重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当前村干部腐败的原因剖析
  当前,村干部腐败存在的原因主要有:
  村干部素质不高,表现“法盲纪盲”。在市场经济的带动下,农村许多有能力有水平有胆识的年轻人大都外出打工创业,留守家乡的村干部多数文化水平低,思想政治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对违纪、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有的甚至在受到查处时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党内监督不强,出现“监督漏洞”。一是少数乡镇党委政府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重点工程、维护稳定、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上,对村一级基层干部的管理、监督认识不到位,反腐倡廉没有摆上应有的位置。而基层纪委受同级党委的牵制,遇到带普遍性的违纪现象,出于稳定大局目的,往往轻描淡写,不加严惩。二是有些通过海选上来的村干部,由于既不是党员,又不是监察对象,故乡镇纪委无法行使职能。三是虽然乡镇纪委都配备了纪委书记,由于分工较多,难以抽身出来,对纪检监察工作疲于应付。 四是有的纪检工作人员“心太软”。考虑到基层工作太辛苦,工资待遇低,又没有固定保障,特别是有的村干部家庭负担很重,出点问题在所难免。又怕查案影响工作,乱了班子,于是能拖则拖、能捂则捂,搞“内部消化”。
  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民主不实”。由于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往往审批、拨付一人办,会计出纳一人干,或者村支书主任一肩挑,还兼任村出纳。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定期召开村务会议,重大事项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而且要定期公开村务。但实际上,有些地方村委会很少召开会议,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村民们不了解村里的财务、政务和党务,民主监督无法到位,这为村干部搞暗箱操作、贪污挪用公款提供了可乘之机。
  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对策建议
  活化教育,强化村干部廉洁意识。把村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在教育内容上,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村干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在教育形式上,坚持因时因事因地施教,不断提高村干部的自律意识。例如结合农村党员活动日,开展村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开展手机短信节前倡廉提醒;组织村干部参观监狱,通过贪官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硬化制度,促使村干部廉政勤政。一是完善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机制。凡涉及村级发展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二是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都严格按要求开展,防止搞形式主义。三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村财乡(镇)管村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严格实施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严禁转嫁招待费用。四是完善建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订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制度。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乡镇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考核,与村干部的业绩评定、报酬待遇、选拔任用挂钩。
  细化监督,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一是强化党内监督,主要是对村支两委党员“一把手”的监督,戴好“紧箍咒”。二是强化民主公开监督。三是每村配备 3至5名廉政监督员,赋予他们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和反映权等三权利。
  刚化立法,明确村干部违法责任。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涉农法规的配套,规范村干部的各种行为。对村干部干部的违法行为,必须增加处罚条款和约束村干部的相关条款。特别是在刑法中,将村干部从事公务活动明细到列举比照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约束,使司法机关介入有法可依;对村干部在村自治范围的事项,比照企事业法人进行约束。通过完善法律,明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权限,减少和制约村干部的权力。通过立法形式,在法律上对村干部中主要负责人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大村务公开的力度,使村干部不能腐败。
  强化查处,形成对村干部腐败的高压态势。要配强配齐乡镇纪检干部,切实解决好一些乡镇纪检工作有岗无人、有人无时间、无精力的问题。乡镇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支持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要认真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处理的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法办的法办。对重大的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形成对村干部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其不敢贪、不敢腐。 (网友:莲正清静699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