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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缺位”滋生个体腐败,“三强化”促进廉洁自律

“三缺位”滋生个体腐败,“三强化”促进廉洁自律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提高个体素质为重点,以完善廉政教育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容易滋生个体腐败的节点
    个体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核心问题。将个体道德修养问题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才能做到固本培元。下面结合实际案例,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容易滋生个体腐败的节点进行剖析。
    自1997年10月至今年年初,河南省交通厅连续四任厅长落马。让人痛心的是,后三人厅长面对前任的前车之鉴,都曾立下了自己的廉洁反腐誓言。第二任“落马”厅长在任时,吸取前任厅长的教训,曾以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宣誓:“我以一名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第三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上任伊始,便向省委领导表示:“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第四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昆桐的教训,提出“一个‘廉’字值千金”的口号。可是在立下如此掷地有声的誓言后,后三任厅长在金钱的诱惑面前,还是为了一己私利,在腐败堕落的道路上“前腐后继”。从这起时间跨度达十几年的连续性案件中,反映出当下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缺位”:
    1、在个体素质中思想道德修养缺位。
    我国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体的人性与其所在的社会发展是基本同步的,因此,个体的人性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贪婪自私的一面。日常生产生活中,人们的贪婪自私在道德、伦理、法律、组织纪律等因素的约束和震慑下,一般不会表现出来,但是,当某个体变得不再接受上述因素的约束时,便会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择手段。通过河南省交通厅四位“落马”厅长提出的口号、立下的誓言,我们可以发现这些人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是非常清楚的,可惜的是他们只做了党风廉政工作的“知者”,却没有做廉洁奉公的“智者”。所谓“正气足而邪气不侵”,廉洁奉公的“智者”应该是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充满一身正气的人。有理由相信,四位厅长上任之初都曾决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那为何又最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腐败堕落的歧途呢?笔者认,为他们在各种利益诱惑面前都忽视了对自我廉政教育,放松了对自身的约束,丧失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价值观和世界观经不起各种“歪风邪气”的腐蚀,人性中贪婪自私的欲念被彻底释放出来,从而陷入了腐败的泥潭而不可自拔。思想道德防线被攻破后,廉政口号喊得再怎么地动山摇都注定要成为“病号”,并不断恶化为“不治之症”。由此可见,个体的道德修养的缺失,是容易滋生腐败的根本因素。
    2、在组织监督中对个体的监管缺位。
    当前“一把手”负责制的诸多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一把手”可以对全局性、关键性、重要性的工作负总责,减少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党政工作的运行效率,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讲,权力的高度集中又会导致对其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造成一把手“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局面,一旦“一把手”腐败了,对其他党员干部及至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大的。无论是我们党的先进性,还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要求都不能允许腐败的存在。当个体的廉洁自律缺位时,组织监管就必须及时到位。当然“一把手”廉洁自律,并不能保证其他党政干部都能廉洁自律,关键是在组织监督体系中,我们对于个体的监管尤其对“一把手”的监管存在缺位,监管不力更是当前腐败问题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在廉政制度中反腐连带责任缺位。
    连带责任来源于民事责任,目的在于通过明确共同民事责任人的连带责任,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借鉴民事责任,已经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尚无相关制度保障。实践中,鲜有追究对腐败分子负有监管责任的组织和责任人连带责任的案例。实践证明,没有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责任制度的保障,个体贪腐行为就难以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有力的监管,从而难以做好对贪腐行为的事前预防工作。
    二、预防个体腐败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个体素质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
    人是改造世界的第一主力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不例外。然而,人们往往总是想方设法去改造客观世界,却很少有人能够主动改造自己,特别是思想道德缺失的人更不会产生自我改造的意识,甚至有些人自认为无需进行自我改造。自我改造是对自我认识的一次提高和挑战,是对自己的一次革命。在当前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有许多人经不起各种利益诱惑,仅仅依靠纪检部门的督查处理是承载不了人民群众对于反腐工作的巨大希望的。因此,进行自我改造,必须从认识自己开始。在认真做好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要敢于面对自身的缺点,从一点一滴上下功夫,努力约束自己的私欲,不断加强自身的廉政教育,涤荡自己的思想灵魂,不断地修正自身的价值观,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只有这磁,才能避免让自己迷失方向。同时,要加强对法律知识和党纪常规的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清廉本色。
    (二)强化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
    在接受廉政教育方面,现在很多人在主观上不够重视,有些同志甚至采取超然物外的态度,认为反腐倡廉与自己无关,还有些同志认为自己还不具备腐败的条件。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一旦腐败的条件具备了或者有有机可乘了,该如何去慎独?该如何去选择?该如何去正视和处理摆在面前的利益诱惑?其实腐败与廉洁仅一步之遥。有时候,进一步则是万劫不复,退一步方能海阔天空。一念之差,往往使人坠入腐败的泥潭而不可自拔。因此,做好廉政教育工作至关重要。
    1、廉政教育制度要不断完善。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要不断完善各项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制度,尤为重要的是要制定干部职工对本职岗位法规制度的强化学习制度,以制度管人,靠制度监督人。同时要不断改进廉政教育制度,做到紧密联系实际,不断与时俱进,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及时改进学习培训机制,从制度层面上保障廉政教育的经常性、连续性和规范性。
    2、廉政教育形式要不断创新。每个个体的思想素质都是受到特定的时间、空间的影响而不断变化的,个体素质的提高应当与社会生活的变化相结合。廉政教育作为提高个体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更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因此,我们应当不断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采取多元化、立体式的廉政教育手段和方式:一是可以通过廉政知识读书竞赛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活动等形式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倡导干部职工开展自发、主动的廉政教育;二是可以通过观看警示片、参观监狱、讲述廉洁故事、廉洁警句、廉洁电脑屏保、廉洁办公桌牌、廉洁台历等方式在单位办公场所营造浓厚的廉政教育氛围,让大家随时接受被动廉政教育;三是可以通过开展征文、演讲、表演廉政节目等活动来开展互动廉政教育,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个体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由“知”深化到“智”的问题。
    3、廉政教育考核要注重效果。廉政教育是提升个体思想道德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在反腐倡廉教育上往往只重视轰轰烈烈的教育过程,而忽视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大家对接受廉政教育的意识淡漠,廉政教育常常走过场。在对廉政教育的考核工作中,应当尤为注重教育的效果,通过问卷调查、当面座谈等形式,真实地反映出廉政教育的成绩和不足,不断提高廉政教育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影响力,让廉洁意识在大家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开花结果。
    (三)强化监督检查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保障
    1、严格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比较健全,有些地方还在不断地创新,如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会办制度》、《一把手领导干部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等。但再好的制度,还要通过严格的落实措施,保证切实执行。尤其是要将一些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分散行使,形成有效地制约机制。这样才能有效降低滋生腐败的风险。
    2、创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新制度。如制定《廉政风险点岗位排查制度》、《反腐倡廉连带责任制度》。通过风险点排查制度,要求各单位部门形成业务流程图,标注重点环节的位置,将隐形的风险点以书面的形式表现在大家面前,让大家有直观的印象,也便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管。通过连带责任制度,让一把手及纪检监察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
    3、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监察人员要强化学习,不仅要通晓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还要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各条线的业务工作,对本单位的依法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物品采购、工程建设、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招标拍卖及其他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让每个环节上的每个个体都无腐败之机可趁。(毕信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