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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

 
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
  □ 上海市监察局
  

  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主要是通过标准化管理的刚性效应,约束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解决制度在执行环节变形走样的弊端。特别是针对审批环节标准不统一、运作不透明等容易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情况,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对行政审批的办理和监管过程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对流程进行改造和优化,用信息技术固化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上海市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实践,于医疗器械审批和土地审批领域率先进行制定审批手册、实行阳光审批和标准化审批的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2010年,上海部署开展运用“制度加科技”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成为10项重点工作之首。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被列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去年,上海市监察局会同市审改办、市质监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和市行政法制研究所,构建了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构架。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目的
  
  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上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进行了4次大规模的集中清理,但就整个行政审批而言,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离“规范、效能、透明、可究”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

  行政审批流程设计不尽科学合理,责任不清,效率低下。一些部门审批的内容依然过多,范围过广过宽,造成了管理越权、混乱等问题。一些部门以工作规范为由,人为造成审批过程中手续繁琐、环节稠密、周期漫长、部门众多。一些部门互为前置,甚至多头审批、重复审批。一项行政审批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层层分解、层层把关,涉及多个处室,流程复杂。一些具体审批工作,部门各自为政,数据不共享,审批权限、标准不统一。

  行政审批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些部门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流程、环节,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标准。在审批条件中如“合理布局”,以及申请材料中如“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弹性较大的规定比较多。一些部门还擅自增设审批条件。行政审批落实到各个部门后,基本上处于“由业务处室自己制定政策,自己审批,自己事后监管,自己收费”的内部封闭运作状态。一些部门审批以本部门为中心,服务意识差。

  行政审批重审批轻监管,对审批权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部门管理过于倚重审批,甚至把审批作为管理的唯一手段,一说加强管理就要设置审批,同时对企业、群众或者要求过高,或者持不信任态度。在一些单位,重审批轻管理、重审批轻服务、只批不管、以批代管等现象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在具体工作中,只顾发许可证,发了许可证后行政相对人是否按照许可证要求在做,就没人管。或只管有证有照的,不管无证无照的。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就是要解决目前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实现“规范、效能、透明、可究”的目标。
  
  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总体框架
  
  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就是按照上海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的目标,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市民和企业的需求,通过对部门的办事事项、流程、环节、时间等,不断进行评估优化,改善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构思可行的方案,设计新的业务模式,提出新的举措,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具体来说,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框架包括六个要素:

  一是实行目录管理。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清理要求,对照目录进行取消、调整,对行政审批实行长效管理,实时动态地掌握审批事项。对于要增加行政审批,必须在实施前,进行登记备案列入目录后方能予以实施。部门的“三定方案”涉及行政审批的,必须以审批目录为准,目录上没有的行政审批,不得进入“三定方案”。对于未进目录擅自增加审批的,一律进行问责。

  二是制定业务手册。每项行政审批都要编制业务手册,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的操作标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要以业务手册为标准,对符合业务手册要求的应予以批准。通过业务手册,建立标准化的审批流程,把审批的要求讲清楚,把审批的行为规范清楚,压缩自由空间,解决随意审批和审批的自由裁量权问题。

  三是编制办事指南。每项行政审批都要编制办事指南,作为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审批的具体依据。通过办事指南,把办事的具体条件、要求,明确地告诉行政相对人,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让申请人一目了然,一次告知清楚,一次就能准备好所需申请材料。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符合办事指南规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必须予以受理。

  四是推行网上审批。行政审批的服务、办理、日常监管等活动,要实现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做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平台监督,实现材料网上审核、环节网上流转、数据网上共享、过程网上控制等。建立面向企业与市民的以网上公开、网上申报、网上预审为基础的网上办事大厅。

  五是实现数据共享。部门的审批业务系统,与市政府网上审批平台互联互通,或进行数据交换。行政审批的基础信息、结果信息等及时交换到网上审批平台。利用共享的审批信息,对所涉及的有关材料进行比较对照,核实其真实性,并对申请人的诚信情况进行比较检索,对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或被审批人,实施重点监管。

  六是开展效能监察。围绕对部门的履职尽职调查,进行行政效能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形成专项行政效能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在网上审批平台部署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的全过程,进行规范性监察和效能监察,并开展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测评、网上投诉、满意度调查等活动。 来源: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