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纪委“五结合”突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射阳县纪委“五结合”突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近年来,射阳县纪委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纪案件的同时,坚持“五结合”,进一步展现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一是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射阳县纪委将近年来中央、省、市纪委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工作失职渎职、财经纪律、廉洁自律规定等8个方面的37个典型案例,编印成《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印发800册,免费发放给基层党组织和科级干部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查办案件与完善制度相结合。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整章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结合查办案件,先后出台《案件线索管理的暂行规定》、《案件线索报告和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村级新型民主理财活动的通知》、《以项目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实施意见》、《射阳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巡查督察工作办法》、《案件线索评估的实施意见》、《反腐败工作中案件材料移送办法》、等制度规定,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查办案件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单位财务管理、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及时组织专项治理。近年来,先后开展了“小金库”治理,清理吃空响、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18项专项清理,及时纠正和解决各类问题130多个。
四是案件查处与事前监督相结合。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婚丧嫁娶和干部岗位调整等特殊时期,采取向领导干部送廉政台历、廉政贺卡、发廉政短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预警教育,增强廉政“免疫力”。同时,对新提拔和交流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基础。
五是案件查处与经济审计相结合。建立与审计部门协作办案的工作机制,加强了与审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了案件线索的移交力度。对一些重大、复杂违纪问题,由纪检、反贪、审计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金民 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