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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四字”提升“廉洁”司法软实力

大丰法院“四字”提升“廉洁”司法软实力

    近期,大丰法院针对本院实际,结合开展“保持纯洁性教育”、“510”作风自警教育系列活动,以“四个字”提升“廉洁”司法的软实力,取得了较实效。
    “魂”,即:大力弘扬“崇法致公,厚德为民”的院训精神,引导干警做到“三远离”:即远离无知,不做不学无术者;远离无识,不做急功近利者;远离无赖,不做缺乏诚信者。
    “镜”,即:积极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学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陈超英先进事迹”活动,努力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
    “尺”,即:倡导制度的思想化和思想的制度化,将制度蕴涵的理念、价值与行为模式渗透到干警心灵。
    “窗”,即:打造以“法”为主题的百米文化长廊,通过宣传展板和文化长廊展现法院文化的独特魅力,引导干警和社会公众尊崇法律,追求真善美。(朱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