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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纪委“三重抓、三确保”提高查办案水平

亭湖区纪委“三重抓、三确保”提高查办案水平

    亭湖区纪委针对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关系网、人情网对案件查办的影响越来越严重的实际,坚持做到“三重抓、三确保”,着力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一是重抓线索的安全性,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对本级受理的案件线索、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线索、领导交办的案件线索,一律由纪检监察室汇总,专人登记,并建立台帐,报送区纪委书记批办。
    二是重抓初查的秘密性,确保实现全方位保密。初查时尽可能隐藏调查意图,在线索流转、线索初查评估和方案制定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控制知密范围,同时明确知密者故意和过失泄密的法律和纪律责任,有效防止了串供、销毁、匿赃、逃跑、调动社会关系网反调查情况发生。
    三是重抓证据的准确性,确保不留下办案瑕疵。在收集证据、制作笔录过程中,合法、文明、规范地取证,保证每一项证据的有效性,用确实、充分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将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办成“铁案”。近三年来,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0余件,无一申诉或复查。(刘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