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突出四个重点提高查案工作水平
建湖县纪委突出四个重点提高查案工作水平
近年来,建湖县纪检监察机关从案件线索排查、落实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协调指导等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一是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工作、查办案件、项目审计、专项治理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增强案件线索筛选和甄别能力,重点排查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方面的案件线索;健全重要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定期召开排查会议,提高线索利用效率;完善线索移送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移送、县镇两级查办案件中涉及市管和县管干部线索的上下级移送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工作,增强办案工作整体合力。二是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查办案件情况每月统计汇总、每季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进一步完善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和管理等制度;细化责任、加强监管,在每个办案环节落实责任要求;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经常性检查;坚决执行办案纪律,对违反办案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以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注重加强协调和指导。落实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等协调机制,加强与检察、司法、公安、审计、组织人事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机制,加强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以及党风、纠风、执法监察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检查和指导,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镇区、各县直单位和部门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的情况。(建纪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