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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质监局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

盐城质监局深入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
 
    盐城质监局高度重视全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推进工作,本着早行动、早落实、见效快的精神,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该局明确要求:全方位自查,高标准自纠。凡列入专项治理的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复查,覆盖面要达100%。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该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对群众关注的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自查自纠“零申报”等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纠,并帮助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着力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有违纪违法财务人员的责任坚决追究到位”,努力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
    在治理过程中,该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查究原因;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单位领导、财会人员的财经纪律宣传教育,严格要求有关人员作出杜绝“小金库”承诺;出台治理“小金库”具体规定,进一步推进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该局规定:凡是单位或部门“一把门“疏于管理,导致出现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的,一律取消该单位(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凡是分管领导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分管范围内出现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的,一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该领导的失职责任;凡是财会人员参与私设“小金库”或是发现“小金库”问题隐瞒不报的,一律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从业资格,调离原岗位。
    在“小金库”全面治理期间,全系统结合“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不断规范各项收支行为,积极探索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建设,从而确保了“小金库”专项整治整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广泛好评。(盐城质监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