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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多管齐下扎实推进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滨海县多管齐下扎实推进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抓组织领导。建立以县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县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成立组织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人员。二是抓任务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推进,要求认真抓好登记自查、审查核实和纠正处理工作,登记自查率确保100%,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40%。三是抓督促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四个阶段,采取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定期明查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敷衍了事、走过场和违规违纪问题。四是抓排查清理。制定出台《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开展为期7个月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党政机关存在的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军警(含军队、武警、公安)用号牌、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纠正。(陈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