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四个加强”促进依法文明办案
滨海县纪委“四个加强”促进依法文明办案
近年来,滨海县纪委、监察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总抓手,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突出“四个加强”,扎实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文明办案水平。
一、加强检查督办,促进依纪依法办案
采用随时监督、适时检查和及时督办的方法,对办案部门是否遵守办案时限、履行办案程序、严守办案纪律、规范使用办案文书、管理涉案款物等情况进行了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通过采取查阅登记及记录,与办案人和被调查人谈话等措施,提前介入案卷,重点抓初核、立案、结案三个环节, 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督办,促其纠正。
二、加强统计分析,确保报送工作质量
建立了案件“数据库”,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全面、真实、及时地反映了全县查处案件工作情况。建立了案件线索受理台帐,对每一个案件线索都及时登记、做好记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排查和筛选案件线索打好基础。同时为县委办、政府办、人大、政协、组织部等单位提供办案工作的有关资料,较好地发挥了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作用。
三、加强调度指导,确保案件数量和质量
在工作中,强化案件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和统计分析五项职能,把调度全口径案件数量、指导全区查办案件工作质量,作为案件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每季度进行调度、每月报送情况、平时经常沟通的方法,加大对全口径案件的调度和指导力度。制发案件调查样本卷和办案所用的各类规范用表,提升了查办案件工作质量。
四、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参谋作用
根据查办案件工作需要,建立了与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联系的纵向协调机制,与委局各室协作配合的横向协调机制,与执纪执法机关之间案件和线索移交移送的专项协调机制,与外地办案协作的内外协调机制。在重大案件的管理上,建立了大案要案协调组和办案人才库,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在疑难案件的管理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翔实的参考资料,发挥参谋作用。(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