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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狠抓制度执行力 加大对“庸、懒、混、拖”干部的问责力度

滨海县狠抓制度执行力  加大对“庸、懒、混、拖”干部的问责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约束,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滨海县制定出台了《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加强对“庸、懒、混、拖”字类干部的问责,促进各级干部认真履职。该项制度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问责”程序及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具有在工作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损害软环境建设,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个人独断专行,以及项目推进、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推进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测评民意较差等13种情形之一的干部,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待岗培训、降职使用、引咎辞职等处理措施。“问责”制构建了程序规范、落实有效、问责有据、追究有力的工作监督体系,完善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近年来,对38名工作实绩不明显、工作主动性不强、作风不实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2名干部实行降格使用,16名单位党政“一把手”、12名单位副职实行离岗培训锻炼,有5名领导干部在创建省卫生城市、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三服务”工作中被免职。在招商引资考核上,对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三步曲”:上半年未完成进度的诫勉谈话,三季度未完成进度的离岗招商,全年未完成任务且列所在组最后一名的实行末位加强。先后有15人因实绩考核处于末位而被调整岗位。(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