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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纪委建立“逆向回查”机制,加大信访维稳力度

滨海县纪委建立“逆向回查”机制,加大信访维稳力度

    针对一些基层单位对初信初访重视程度不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认识不足,解问题的方式方法简单老化容易引起重复越级访等问题,该区建立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快速反应和逆向回查机制,对已查结的重大、敏感、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由区纪委进行逆向回查,从查处结果、调查过程、上访经历、上访原因进行逐层调查。一是对查处结果的认定进行再论证,看是否存在定性量纪不准的问题;二是对处理决定在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再跟踪,看是否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三是对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是否存在查办不力、徇私舞弊现象进行再检查。对调查事实不清、处理不到位的,要求查办人员重新调查补证;对失职、渎职造成越级上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不属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联系,通过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等形式,整合信访资源,协调解决信访问题。今年以来,区纪委共实施逆向回查6件次,纠正信访调查结论1件,诫勉谈话4人次。(洪涛 梁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