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健全三项机制” 促进信访案件工作
滨海县纪委“健全三项机制” 促进信访案件工作
滨海县纪委按照定性、定量、定率的要求,坚持设置科学有效的管理指标,建立了公平合理地反映各级信访举报案件质效的良好基础。首先从宏观层面对信访举报案件工作有关原则性内容作出性质界定,着重提出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常委会统一领导、信访举报部门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全委合力办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格局。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健全保障机制,为信访举报案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徐信国 陶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