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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做到“三个突出”

盐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做到“三个突出”

    近年来,盐城市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力度,对政府重大工程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工程全部实施跟踪审计,受到政府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三年,全市共实施跟踪审计项目112个,审计金额达88.05亿元,为政府节约建设资金5.18亿元,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重大违法违规案件2件、涉案11人。在跟踪审计中,突出制度建设、专业配置和关键环节,保证项目跟得进、跟得紧,做到监督到位不越位。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跟踪。以各级政府名义出台了《盐城市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滨海县政府公共工程实施监督办法》、《阜宁县政府工程投资管理规定》、《东台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跟踪审计行为,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积极促进建设单位出台规章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先后帮助建设单位建立规章制度65个。
    二是突出专业配置,确保跟踪质量。为解决审计机关现有审计力量与工程审计项目数量多、专业性需求强的矛盾,积极建设由社会中介机构组成的专家库,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机构加入审计组,配足配强审计组专业审计力量,确保各个专业工程均有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审计,确保跟踪审计质量。
    三是突出关键环节,确保跟踪效果。紧紧抓住招投标、合同签订、大宗材料采购、施工方案调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环节,合理调配审计力量,紧跟项目施工过程,在服务到位的情况下,坚决做到监督到位,不留审计盲点。三年来,全市跟踪审计项目审核招标文件810余份,监督开标200余次,监督询价活动270余次,提出跟踪审计建议280余条,已被建设单位采纳252条,核减合同价款和为被审计单位节约资金5.18亿元。(李守葆 沈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