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严把“四关”提高案审质量
滨海县纪委严把“四关”提高案审质量
滨海县纪委在对违纪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严把“四关”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严把案卷材料交接关。严格做好移送材料的初审工作,认真填制和审查《案件移送审理批示登记表》,凡材料、手续不齐全,达不到案件移送标准的一律退卷,待案件补充调查结束后再予审理。
二是严把案件审理程序关。在案件移交,审理谈话,处分决定的送达、宣布、执行过程中,严格程序,保证案件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三是严把案件事实和证据使用关。在审理中,认真梳理各类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四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违纪人所犯错误给予准确定性、恰当量纪。(顾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