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纪委四项采取措施广辟案源渠道
滨海县纪委四项采取措施广辟案源渠道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滨海县纪委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四项措施,广辟案源渠道,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一、通过受理上访发现案源。在工作中,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来访,来信和来电举报,都有专人负责,从受理、接待、传递到批示、转办、交办、督办以及初核、立案、结案、归案,都严格按程序办理信访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
二、通过相关部门寻找案源。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从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中,收集案件线索。以案找案,深究案情,寻找案源。强化案件查办工作,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中严格办案程序,做到依法办案,进一步扩大办案成效。
三、关注热点查找案源。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主动出击,多渠道、全方位寻找案源。通过对种粮补贴、低保资金、医保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惠农政策等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开展深入检查,发现有关线索。
四、通过专项检查搜寻案源。通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重点查看有关单位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纪行为。(罗华 王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