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典型案件(一)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典型案件(一)

  1.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原村委会委员梁达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案。
  
  经查,在康营村拆迁过程中,梁达伙同某房地产评估公司经理等人,采取使用虚假评估报告、出具虚假土地租用协议和企业经营证明等方式,诈骗拆迁资金1.89亿元。2012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梁达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95万元,其他涉案人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2.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桃仙街道莫子山村原村“两委”负责人王桂荣、沈多威在征地拆迁中受贿案。
  
  经查,时任莫子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桂荣、村委会主任沈多威在浑南新城全运村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帮助他人在户口迁入、宅基地划批和补偿面积认定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3033.9万元、房屋163套,王桂荣从中受贿114万元,沈多威从中受贿110万元。此外,王桂荣还假冒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59万元。2012年11月,王桂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沈多威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3.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钟山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案。
  
  经查,在仓山区道路拓宽项目拆迁安置中,陈钟山伙同市道路办工作人员及其他村民,通过抢建违章建筑、虚报建筑年限、出具虚假证明、违规进行审批等方式,共骗取拆迁补偿款1028万元,陈钟山从中分得123万元。陈钟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熊玉菊伙同他人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案。
  
  经查,2010年至2011年,在贵阳市花溪大学城建设项目征地工作中,熊玉菊伙同其他征地工作人员和有关村干部,通过虚报土地数量、更改土地类别、出具虚假材料等方式,先后12次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414.7万元,熊玉菊从中分得112.6万元。2012年12月,熊玉菊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二工镇塔斯肯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海森私分土地安置费案。
  
  经查,2011年5月,李海森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集体所有的151.7万元土地安置费私分,李海森从中分得28.9万元。李海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