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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办主任收钱为邻居揽工程

信访办主任收钱为邻居揽工程

  不具备资质的刘某,因塞给老邻居、密云原信访办主任张建国(另案处理)48.5万元后,便承揽了多个建筑工程。
  近日,刘某因行贿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刘某供述,自己没有公司及建筑资质,一直挂靠在别人公司干工程。因和张建国是一个村邻居,曾向张提出想承揽项目。张当即表示密云农业服务中心有改造工程,并引见他和服务中心李主任认识。
  李主任证实,中心成立后,信访矛盾突出,每次都是张建国帮忙协调解决。当张提出“如果有工程,可以给刘某他干”时,觉得应该给个面子。另外,单位评优评先,信访有一票否决权,“以后再出现上访,张建国还能帮忙处理”。
  证据显示,刘某承揽了多个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款达千余万。为感谢张建国,他在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4次通过支付现金、购车款、报销等形式,给了张建国约48.5万元。
  法院认为,刘某到案后能主动交代,并揭发他人属立功,可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记者张媛)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