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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技校一干部“卖”出上千证件牟利126万元

乌鲁木齐技校一干部“卖”出上千证件牟利126万元

    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和考核,就拿到职业技能证书,这类人员被企业雇佣后存在的潜在危险是不可估量的。然而,首府一技工学校培训处主任却为牟取暴利大开其路,6年来卖出各类证件1100余个,牟利126万余元。月17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人指控,2006年至2012年3月,欧某担任该技工学校培训科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先后为克拉玛依市一工厂建设公司违规办理16个建筑八大员证、100个特种作业证及复审、24个管工证、 个电工进网许可证及复审。21 同时还先后为17个单位和个人多次办理上述证件。前后共计办理1100余个,收受办证好处费126万余元。
    公诉人认为,欧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45岁的欧某对指控的事实基本都认可。他交代,取得证书的程序是先报名、再上课,参加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证书。但在办理证书时,上述取得证书学员几乎都没有按正常程序报名、上课和考试,自己将钱收了,也未交给学校。因为该校不具备发放管工证和建筑八大员证书资格,于是他找具备发证的某技校领导帮忙办证。
    欧某认为自己不应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受贿罪名提出异议。当天,因这起案件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杨萍、通讯员王锡光)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