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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正“主仆”关系在为人民服好务中获得幸福感

 
摆正“主仆”关系在为人民服好务中获得幸福感
○朱海滔


  前不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与职介机构联合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职场心理健康调研报告》显示,职场个人幸福感排名中,政府机关排名倒数第一。对此,《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在相当意义上说,公务员只是一个服务性的职业,并不是享受型的岗位。“公仆”的职责定位和“奉献”的使命担当,注定了这个职业有苦、有累、有委屈。对于各级干部而言,需要懂得“干部辛苦一点,百姓才能幸福一点”的道理,也需要善于从服务群众中享受乐趣、获得幸福。6月7日《人民日报 》
  
  孙中山说过:“官吏,则不过为国民公仆。”我们党的党章和宪法中也明确指出,党员和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最基本职业道德要求和最主要的政治素质,作为自己工作中幸福的追求方向。
  然而,受我国两千多年封建文化的影响,现阶段在我们的公务员队伍当中,还有些人严重存在古代的“官本位”思想,认为官就是管理老百姓的,“官”是老爷,老百姓才是仆人。由于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摆正“主人与公仆”关系,所以,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趾高气扬的以官自居者。这种“身份倒置”错误思想的存在必然导致权力观念错位,进而迷失自己在工作中的幸福方向。不但有人认为公务员是个苦差事,受点委屈就怨天尤人的叫苦不迭,甚至有人利用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从“寻欢作乐”、“揽金夺银”中获得自身所谓的幸福。
  因此,对公务员而言,一要定好位。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从思想源头上解决好“对谁负责、为谁服务、让谁满意”的根本问题,时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哺育了我们,行使手中权力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明确自己的“身份”,摆正“主仆”关系,理顺“官民”关系,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进而兢兢业业,廉洁奉公,自觉地真诚对待服务好人民群众,在为人民服好务中获得真正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