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紧扣“四环节”促优促廉农路建管养
射阳县紧扣“四环节”促优促廉农路建管养
近年来,射阳县紧紧围绕“履行职责、制度执行、工作规范、施工质量”等重点环节着力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巡查工作,保证了农路建管养“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政”。
一是围绕履行职责抓巡查。射阳县针对农路等级层次多、里程长、管养体制复杂的现状,将农路建管养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并签订农村公路建设责任状,对责任主体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养护情况。
二是围绕制度执行抓巡查。巡查中,严格巡查执行管养工作制度的情况。对“管养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小修保养招投标和承包合同签订、大中修工程和改建工程报批程序以及招投标程序”等环节督促各方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廉洁高效。同时把农路建管养各方参与人员执行勤政廉政制度的情况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
三是围绕工作规范抓巡查。规范招标程序。狠抓源头管理,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人的行为,明确开标监督程序,实施全过程监督,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率实现100%;规范资金使用。根据《射阳县2008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帐务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农路建管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督查,防止出现挪、占、挤用资金情况,坚决杜绝出现乱集资、乱摊派、增加农民负担的问题。对个别镇(区)拟动用农路管养专项资金,以及擅自降低农路管养标准等问题,及时予以查纠;完善资料台帐。对巡查情况进行书面记载,县以及各镇巡查机构建立健全巡查档案,如实反映农路管养工作的规范程度、实际成效以及巡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是围绕工程质量抓巡查。巡查中严把农路管养中绿化栽植及大中小修工程原材料检测验收关,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不予拨付资金,实施扣减补助资金和预留修复道路资金的处罚,促使建管养主体及施工单位严抓质量。目前在全县所有工程的质量进度均达到规定的要求。(射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