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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实行“两单制”强化执法监察监督管理

射阳县实行“两单制”强化执法监察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执法监察监督实效性。6月起,射阳县纪委、监察局对执法监察监督工作实行“两单制”管理,即实行监督事项事前“派遣单”、事后“备案单”管理。1个月以来,共发出“监督工作派遣单”13份,收到“监督工作备案单”13份,收到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派员监督前,按照“监督工作派遣单”要求,由室内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拟监督事项、监督时间、提请监督单位等相关信息后,交由室主任根据分工及实际情况初步确定监督承办人选,明确监督注意事项、监督要求。一般监督事项由室主任直接确定,重大监督事项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由分管领导确定。
    实施监督后,按照“监督工作备案单”要求,由监督承办人仔细填写办理概况、监督中发现存在问题、采取的对策措施、处理结果、工作建议等,对实施监督情况进行备案管理。(射纪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