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纪委推行信访主办责任制 信访月办结率上升12%
今年4月,建湖县纪委建立信访主办人制度,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问题,明确一名信访主办人,主办人可根据需要,在相关职能室和工作室择优选择信访协办人员,组成信访调查组。信访调查组对所承担的信访问题负“五包”责任,即:包方案制定、包信访调查、包信访结案、包督促整改、包思想稳定。调查组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有关程序要求调查取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及回避相关规定。年终,该县纪委对信访主办人及协办人的工作从五个方面严格考核,即:信访成案率、信访人满意度、信访办理期限、相关手续材料规范、执行工作纪律等。推行信访主办责任制以来,本委办理信访件78件,一个月办结率达91%,同比上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