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贵州毕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近日,毕节市出台《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
该办法规定,凡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事项传达贯彻、督促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本级领导班子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刁难阻挠上级调查,对晒出的问题不及时正确处理;对上级要求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因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同时规定,被“一票否决”的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在班子取消其当年各种先进集体等参评资格;个人取消评先选优和提拔重用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向市委写出局面检查,由市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县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谢中林 记者 陈俎宇)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