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以执纪问责为抓手优作风提效能
今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察局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以“十查摆、十整改”为载体,从5个方面着手,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不断促进作风好转,提升行政效能。
抓督查,推动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天津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行为规范》,下发了《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八项规定和相关纪律规定有效落实。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也纷纷制发文件,认真对照八项规定,主动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组成督查组坚持明察与暗访结合、正面教育引导与惩处顶风违纪相结合、职能部门监督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相结合,不定期地到餐饮酒店、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干部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抓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公众评议、查访核验、问责等6项配套制度,并针对区(县)、市级政府部门,市级党群部门等,制定了3个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提高行政效能,着力解决作风懈怠等问题。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多维评议、指标测定”的方法,从问卷调查评议、千家企业评议、纠风志愿者评议、新闻媒体评议、区(县)纠风办评议5个维度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将2012年度评议中群众反映的4200余个问题反馈给46个部门和行业,跟踪督促整改,目前已解决问题3800余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定完善23套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其中有4套即将上升为地方标准,23个部门和行业将在2171个基层单位全面推行标准化服务。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行风评议,组织纠风志愿者开展“看作风、促转变”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走进《行风坐标》直播间,现场听民生、解民忧,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抓治理,开展违规公务用车、会员卡自行清退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自行清退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公务用车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对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的车辆进行自行清退,要求全市党政机关和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对收受的会员卡进行自行清退。市纪委、监察局在率先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完成自行清退工作的同时,牵头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区(县)、各部门自行清退活动进行督导,推动督促清退工作,确保全市干部职工实现“零持有、零报告”。目前,全市公务用车已清理完毕,会员卡清理处于统计申报阶段。
抓惩治,加强信访排查和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把严厉查办违反国家法律的案件、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统一起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对2011年以来反映全市干部“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作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梳理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方面,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一般性问题以开展信访谈话、下发《信访通知书》等形式,及时提醒、教育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5369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58件,立案161件,结案142件,较好地起到了震慑腐败、刹风整纪的作用。
抓机制,扎实推进“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今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察局把落实八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纳入党政机关、农村、国有企业、城市社区、教育系统、公共服务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滨海新区等“八个板块”的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板块开展了历时近3个月的专题调研,认真查找各板块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完善了各板块《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建立了落实责任、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宣传引导、考核激励等5个机制。通过完善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了“八个板块”重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