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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法院坚持“四个从严”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近年来,建湖法院始终将队伍廉政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从严治院,着力提升干警素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先后被县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奖,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政法单位”,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一等功。
 
    一是从严教育。该院每年年初要求干警集中进行廉政承诺,不定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不少于2次;建立廉政短信常态化发送机制,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格言警句,时刻敲响廉洁自律警钟。

    二是从严管理。重视各项制度完善,从规范司法政务、审务、内务入手,修订完善了54项司法管理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发挥审务督察、司法效能监察职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案件的监督管理。

    三是从严监督。该院有效发挥督查与问责功能,先后对5个部门、30多名干警涉及纪律作风、涉诉信访、案件质量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开展“代表委员听庭评议”活动,完善廉政监察员监督机制,向社会各界聘请15名司法作风监督员,畅通内外监督渠道。

    四是从严查处。出台《建湖县法院司法作风建设问责暂行规定》,明确了12种问责情形。对群众反映的司法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坚决把最高院“四个从严”要求落实到实处。近年来,先后对4人次进行了提醒或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