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喷标识 更需行驶在阳光下
云南丽江永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边屯丽影微博表示,11月20日至30日永胜县将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喷涂。一般公务用车在左后轮上方喷涂“永胜县公务车”,在右后轮上方喷涂“严禁公车私用”和“监督电话:0888-6521887”;有行业明显标识的公务车,只在右后轮喷涂。 (11月21日新华网)
总有一些公车的车轮时不时会滚动在私用的腐败之路上。各种声音对这种腐败乱象争相喊打。在公车上喷涂标识,是很多人早就喊过的策略,这一次云南永胜果断采用,目前已引起喝彩声一片。至于“标识”能否有效遏制公车私用,暂时未知,有待观察。
面对长盛不衰的“车轮腐败”,规范公车使用,各地常有创新方案出台。如山东章丘市等地曾给所有公车统一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不过GPS监控手段并非掌握在群众手里,这终归属于内部监督,实际效果究竟会如何?公众不得而知。和GPS等手段相比,在公车上喷涂标识虽然没听上去那么高端大气上档次,但却是个更实际有效的途径。以往,公车私车难以区分,甚至有公车刻意伪装,低调使用牌照编号,让人无从辨识,监督更是无从谈起。现在,在公车上打上标识,公车身份向全社会公开,像出租车一样一目了然地从群众眼皮底下开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每个人都可以敞亮地监督了。
然而,再先进的技术层面手段,毕竟都要人去掌控。管车好管,车是死的。管人不易,因为人是活的。毋庸讳言,在车上喷涂标识也是严格意义上的技术手段,一定程度上让“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成为可能。只是,这良策可能还是治标不治本。纵然在街头巷尾,群众都能对公车行踪了如指掌,但涉嫌私用的标准如何界定?
所以,再先进的技术手段也不能替代完善的制度建设。唯有严厉的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对公车私用釜底抽薪。简而言之,要通过制度来规范行为,需让喷涂标识的公车行驶在制度的阳光下。这要解决几个问题。其一,监管单位要把投诉意见反馈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监督落到实处。不能因公车所属单位和责任人不同,就区别对待;其二,公车私用标准要界定清晰。否则,即使接到举报发现公车在酒店或景区出现,涉事者也会编造五花八门的理由,把私事说成公事;其三,实现考核指标,让公车消费透明化。用惩戒机制说话,增加违纪违法成本。认真严肃执法执纪,曝光从速,追究和惩罚从严,抓住一个处理一个。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推进公车改革,不能思维定势一味盯住“私用”。须知,产生私用的土壤还是“有得用”。因此,还是要减少公车。一方面在公车的购买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严格控制公车数量上升,不符条件的坚决不让购买,购买就是违纪;另一方面,应当减少公车的单位和部门一律实行减少政策,应该取消公车的则一律取消。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