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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金融借贷市场腐败行为滋生土壤

  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贪欲往往不是产生在一贫如洗之时,它常常伴随着权力而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任内心贪欲的膨胀,正是扈德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观原因。
  
  与此同时,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是扈德林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客观原因。担保公司由市工业总公司牵头成立,小贷公司又是由担保公司组织注册,扈德林身兼三个单位的一把手;而两家公司的业务骨干和股东,很多都是扈德林的下属以及长期打交道的企业老板,单位内部监督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与此同时,上级部门更多的时候只是对两家公司进行业务指导,盘点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在监管等方面并未完全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在督查时,两家公司总是想方设法以一套不实账目应付检查,蒙混过关。总之,内外部监督的不健全、不完善,在客观上给扈德林滥用权力提供了可乘之机。
  
  笔者认为,应从主客观两方面着手,结合金融行业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多措并举铲除金融借贷市场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首先,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正确观念。远大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根本。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修德律己、诚信守法、廉洁敬业。要使党员干部认清个人与家庭的“情感线”、公与私的“警戒线”、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 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克服侥幸心理,不让腐败从小节上打开缺口,避免因小失大。
  
  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结合本案的特点,相关金融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行业特点,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经营制度,实行各项业务审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转机制,发挥制约功能。对企业的运作资金,特别是借贷款资金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规定,增加业务办理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各项制度的落实进行全面监管,对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的人员作出相应处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再次,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行业自律。要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必须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好的制度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贴在墙上,而要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扈德林个人思想蜕变固然是其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但制度落实不力同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调查中发现,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不乏一些较好的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两家公司在业务经营、行业规范等方面均存在不按制度办事、违规操作等问题。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现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通过强化内部管理,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最后,要加强监督管理,约束权力运行。要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强化公司自身监督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上级部门不仅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还应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力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防患于未然。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将经营自主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实体单位作为监督重点,通过采取专项审计、专题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其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法规以及经营收入、资金结存与费用支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仅要核实账簿、报表、合同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还要及时发现其中的疏漏并予以纠正,有效防范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