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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郧西县:“三个三”助推村级小额工程“阳光运行”

    为填补对5万元以下的村级小额工程监督管理上的“空档”,湖北省郧西县纪委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规范、高效、管用的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新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明确“三统一”,使过程管理更加规范。出台规定,对实施小额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进行明确,使整个运作过程更加规范。一是统一发包范围。明确由行政村筹集资金投资建设、施工技术无特殊要求、单项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发包。二是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牵头,财政、城建、交通、水利、农粮、林业等有关部门对村级小额工程实施监管,各乡镇纪委牵头相应成立机构对辖区内小额工程发包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今年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共参与小额工程项目监督124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9个。三是统一信息发布。规定各行政村必须在村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发包和承包、决算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切实防止串标、超概算建设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优化“三环节”,使操作程序更加高效。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在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使步骤固定、程序简化。一是简化项目核准。行政村在项目通过审核、可以实施的情况下,只需乡镇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即可自由选择直接商议、组织竞价等形式发包项目,充分体现行政村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地位。二是缩短发包时限。对于行政村小额工程项目,在确保项目决策集体商议、审核程序规范、公示公开到位的前提下,可以在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的情况下,通过村“两委”商议直接择优确定施工方,实现快速、高效发包。据统计,目前小额工程发包比以前提速30%,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效率。三是明确监督重点。县纪委统一设置村级小额工程工作流程图,在村级小额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村监委会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决策、发包公告公示等6个主要环节和关键点,在更加突出监督重点的同时,使村级工程监督小组成员更加便于监督、乐于监督、有效监督。 
    强化“三途径”,使监督管理更到位。为防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从三个不同层面强化监管,使工程实施更加廉洁规范。一是强化廉政监督。在项目实施前,村委会必须与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责任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该履行的廉政行为、承担的廉政责任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并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工程验收时一并检查验收执行情况。二是强化群众参与。除了在村务公开栏全程公示项目进展情况,还邀请村民代表加入项目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对项目质量、进度、材料采购、验收、工程款等各重点环节的监督,切实以公开促公平。同比去年上半年,涉及村干部小额工程的信访举报下降45%。三是强化考核考评。制定考核考评办法,明确镇、村两级的工作职责、考核考评要求、考核考评结果运用等内容。年终,对工作情况先由村、乡镇自评,再由乡镇对村考评,最后县对乡镇考核,通过层层考核考评,不断促进工作规范。(作者单位:湖北省郧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