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颜单镇实行强农惠农资金“三公开、三备案”制度
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近日,建湖县颜单镇出台了以“三公开、三备案”为主要内容的《颜单镇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和公开制度》,。
“三公开”:一是政策公开。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村居将强农惠农资金用途、补助标准、补助对象等在政策文件下达后10个工作日以适当形式予以公示,避免暗箱操作。二是信息公开。农户补贴基础数据经农户签字认可,经组、村、镇三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理部门复核确认,再将复核结果以村居为单位通过宣传栏、村情发言人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向农户发放监督卡,如实填写该户应享有的各项补贴目录、标准及数额。三是结果公开。将经常性、固定性的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发放,承办资金发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一卡通”存折上分项注明资金科目明细。资金发放完毕后,镇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上级下拨资金总数、发放数、结余数等具体信息。。
“三备案”:一是基本资料备案。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资金的名称、来源、金额、项目安排等情况,在资金正式拨付后15日内报审查部门备案。实施项目经过招投标的,在招标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报备。二是实施进度备案。资金下达后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度,包括资金到位额、资金使用额、任务完成量或完成率、进度照片等。备案部门根据发放进度,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完成情况备案。项目完成后,备案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报送项目验收意见或完成总结,审查部门对资金发放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切实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