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29日电 (李源)据福建省纪委网站消息,2014年1月28日上午,福建省三明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常委会依法表决通过,免去陈瑞喜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瑞喜,1962年2月出生,2008年12月任沙县县委书记,2013年8月30日任三明市副市长,同年10月免去沙县县委书记职务。
经查,2013年9月9日,陈瑞喜等与一私营企业主商谈投资项目后接受其邀请,到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事后,一名参与聚餐的领导干部酒后突发性猝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