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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三中全会新要求 健全反腐倡廉新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在逐步提高,环保工作已成为政府关心、群众关切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随之而来的环保腐败问题也以环保干部违法违规案件的频发、高发和易发而逐渐突出。作为市纪委派驻环保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新一届中央集体和中央纪委推进廉洁政治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信号,立足党风廉政新要求,建立反腐倡廉新机制,为促进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和谐发展筑钢墙,铸利剑。
    一、强化警示提醒,健全教育机制
    近年来,全国全省环保系统腐败及失职渎职案件高发、频发,这些腐败案件涉及到环保行政审批、环保项目验收、环境执法、环境监测、固废监管、环境宣教等环保所有行政管理和环保业务领域,必须加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前移教育关口,拓宽警示渠道,增加预防节点,实施源头控制。一抓经常性的党章党纪教育。充分利用环保系统各种会议、活动,组织学习党章党纪,让环保系统每一个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纪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抓节点性的廉政制度教育。节假日往往是腐败案件的高发期,尤其是中秋、春节两个重大节日。我们将坚持每逢重要节日,组织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制度,学习《廉政准则》,积极营造学制度、用准则的廉政氛围;组织节前和节后述廉活动,让自己说话,请群众监督;组织观看反腐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向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廉政倡议,号召大家抵制诱惑,守住底线,把好节日廉政关。三抓载体性的廉政活动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如青年干部廉洁从政演讲比赛、局系统党员干部廉政知识测试、全市环保十佳勤政廉政好干部评选、开展廉政征文、廉政格言警句评比等,坚持在活动中宣传廉政法规,在活动中教育党员干部珍惜岗位,珍惜生活、珍惜家庭,提高廉政意识。
    二、加强排查整改,健全监督机制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查重点人员。重点加强对环保系统内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党纪条规,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民主集中制和政务公开,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二查重点岗位。通过梳理环保部门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源,建立重点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对重点岗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权力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制度,让环保所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查重点环节。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环境影响评价、行政处罚、排污收费等行政权力重点运行环节,实行前后道制约制度,前道检查后道,后道监督前道,打造环保行政审批、验收、环评、监察、监测“绿色通道”,以严格规范的办事流程服务经济发展。
    三、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约束机制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重点建立三套制度。一是建立事前廉政报告制度。对局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环保评审、验收等重要事项,经办单位事先要提出方案,填写《盐城市环保评审(验收)工作报批单》,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审批后实施。对上级环保部门委托代办的有关评审(验收)等要事项,凭上级有关部门书面通知,按有关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二是建立事中廉政监督制度。对环保重要事项决定、大额经费支出、重要人事任免等,一律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对环保执法、评审、验收等工作要求填写现场廉政情况监督单,及时记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有关情况。三是建立事后廉政反馈制度。按照谁经办、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重要环保行政权力事项结束后填写《执行廉政规定监督单》,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局纪检组。监督单内容包括评审(验收)工作简要情况和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含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评审验收结论、专家名单及专家费数额、参加环保人员名单、专家费支付单位、经办单位等,让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全制约、全监督、全透明、全公开。(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 孙 霖)